史帶財產(chǎn)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旅行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擴展承保旅行期間高風險運動批單

茲經(jīng)雙方理解并同意,《史帶旅行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責任免除”第六條下第十九項責任免除條款修改如下:

(十九)被保險人進行滑翔翼及跳傘活動、任何海拔6,000米以上的戶外運動及潛水深度18米以上。如保險人進行風險評估后同意拓展承保時, 不受本責任免除的限制。

本合同的所有其它規(guī)定均保持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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