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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妻子患癌5年,丈夫跪求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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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擇小馬老師 · 一年前566 人看過

01


“放我一馬,我們離婚吧!”他顧不得記者的鏡頭,徑直跪在妻子楊女士面前,“離婚之后,我還是會照顧你的”。


一旁的妻子沉默不語,她心如死灰。

 

她怎么也想不到曾經(jīng)婚禮上“我愿意娶這個女孩為妻,無論是順境或者逆境、富?;蛘哓毟F、健康或者疾病,都永遠愛護她”的那些誓言,在現(xiàn)實面前如此的不堪一擊。


在自己患癌,最脆弱、最需要陪伴與照顧的時候,丈夫卻跪地求離婚。

(來源:網(wǎng)絡) 


楊女士和丈夫張先生結識于校園,兩人都是從農(nóng)村家庭走出來的孩子,經(jīng)歷萬千辛苦考入了上海某知名學校,繼續(xù)攻讀博士。


相似的家庭背景,老鄉(xiāng)見老鄉(xiāng)的那份惺惺相惜,兩人很快從戀愛走進了婚姻的殿堂。

婚后,兩人有過一段幸福美好的時光。

然而命運卻同楊女士開了一個巨大的玩笑 ——

在實驗室里做科研的她時常感到頭暈目眩,起初以為是太過勞累,也沒放在心上。直到有一天她忽然昏倒了過去。去醫(yī)院檢查,卻被告知患上了肝癌!

剛開始治療時,丈夫對她很好。

從日本飛回國不離不棄地細心照料著,不斷為她籌錢治病,楊女士心里很是感動。

但隨著時間的推移,她的病情一直不見好轉。

而丈夫對待她的態(tài)度,也發(fā)生了一百八十度轉變。

他開始經(jīng)常不回家,開始消失不見蹤影,但每個月會給楊女士寄兩三千塊錢的醫(yī)療費;到了這兩年,連醫(yī)藥費也不肯給了。

楊女士幾經(jīng)周折,聯(lián)系到去了某高校當副教授的張先生,沒想到原來淳樸厚道的丈夫,竟然口出惡言,甚至讓她“趕緊去死”。


 (來源:網(wǎng)絡) 


這讓楊女士崩潰萬分,沒辦法只能找媒體出面幫忙。


面對記者的采訪,張先生說自己并不是一個冷漠無情的人,妻子生病之初,他也盡心照顧了。


之所以想分開,一方面是妻子患病后,性情大變,動不動就大發(fā)雷霆。

年初一的時候,他帶妻子回老家。母親喊妻子吃飯,妻子說自己身體不舒服不想吃。母親便嘮叨了她幾句,結果她就憤然跑回了娘家。

在他們老家有一個習俗,年初一回娘家會遭人笑話。而妻子這樣的舉動無疑讓自己沒有面子,而且不尊重自己的家人。


另一方面,自己也40來歲了,還沒有孩子,想離婚過正常人的生活,再找個人養(yǎng)育孩子。


 (來源:網(wǎng)絡) 


結婚六年時間里,自己接二連三給了楊女士20多萬生活補貼。只是兩年前決定離婚,才沒有再給錢而已。


面對丈夫的說辭,楊女士并不認同。

年初一跑回娘家這件事情,楊女士解釋,自己當時身體十分不舒服,想躺床上休息,但是婆婆卻一直不停絮絮叨叨。

一時沖動,才回了娘家。

她認為丈夫所說的20萬元,其中包含這些年來,夫妻兩人的日常生活開支,丈夫實際給到的治療費用,只有4萬多塊錢。

而且這五年來,治療已經(jīng)花費了30多萬,而這30萬治療費用,全都是父母和哥哥辛苦打工支持的。

現(xiàn)如今,醫(yī)生給出的建議是換肝。倘若不及時換肝,隨時都會有生命危險。她希望,丈夫能夠承擔起相應的責任。

但此時的張先生卻執(zhí)意要離婚。

楊女士心灰意冷,答應了丈夫的要求,但她希望丈夫要幫自己還清全部的債務,治療費以及信用卡賬單,加起來一共五六十萬。

張先生則表示自己最多只能承擔30萬的債務。

雙方又一次僵持不下。最后,兩人決定通過法律程序來解決問題。


02

實際上,根據(jù)《民法典》第1066條的規(guī)定:

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一方負有法定扶養(yǎng)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y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yī)療費用,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chǎn)。

這是《民法典》對婚姻中弱者權利的一種保護,體現(xiàn)公平原則。

此外,據(jù)《民法典》第1059條,夫妻有相互扶養(yǎng)的義務。

也就是說,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妻子為治病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夫妻雙方負連帶責任,應當共同清償。

(來源:網(wǎng)絡) 

其實就如網(wǎng)友所說,我們很難評判這件事的是非對錯,這不過是最真實的人性罷了。


(來源:網(wǎng)絡) 


在婚姻中考驗人性的,都是傻女人。

—— 張愛玲

一個人能夠傍身的東西永遠是自己。

如果沒有足夠的資金或者保障去抵御疾病風險,那當不幸降臨,就注定會面臨這樣的人性考驗。

說實話,我接觸過挺多用戶因為另一半不同意,而最終放棄為自己配置保障的。

就,真的挺惋惜的。

幾百、幾千塊錢的保險費都覺得沒必要,那面對幾十萬甚至上百萬的醫(yī)療費,真的能保證到那時候另一半不會權衡利弊嗎?

甚至有些心黑的,連理賠金都要惦記。


《今日說法》就曾報道過這么一個真實案例:


家住江蘇昆山的李某(化名)被查出了乳腺癌,好在兩年前購買的重疾險給理賠了82萬元。

丈夫周某得知這情況之后,竟然提起了離婚并要求分割這82萬。理由是:這份保險是婚后購買的,那這82萬元,也應該按夫妻共同財產(chǎn)進行分配。

經(jīng)過調查了解才知道,

原來周某一直在上海做生意,每個月只回家一次??吹狡拮踊疾×怂坏换丶艺樟希液脦讉€月都不回家,甚至有老鄉(xiāng)傳言周某在上海早已和別的女人同居。這次聽說妻子的保險可以賠償一大筆錢,才趕緊回來離婚搶財產(chǎn)。

最后法院判決:

準予離婚,但保險理賠金不予分割。

因為根據(jù)相關法律,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y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如重疾險理賠金、醫(yī)療險理賠金、意外傷殘理賠金、父母的身故理賠金)都屬于個人財產(chǎn),離婚時不作為夫妻共同財產(chǎn)進行分割。

對此,網(wǎng)友們紛紛慶幸還好有法律可以保護弱者,但同時也不禁感嘆:


病一場,才知道身邊的那個是人是鬼。


疾病不僅是檢驗婚姻的試金石,也是人性的照妖鏡。


最后想跟大家說,在所有的關系里,我們都應先照顧好自己。照顧好自己的健康、照顧好自己的情緒、照顧好自己的未來,做足保障,未雨綢繆。


如果想要給自己配置保險,但又不知道該怎么選。歡迎來聯(lián)系慧擇保險顧問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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