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康惠保(旗艦版)重大疾病保險條款
備案編號:百年人壽[2018]疾病保險149號
在本條款中,“您”指投保人,“我們”指百年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本合同”指您與我們之間訂立的“百年康惠保(旗艦版)重大疾病保險合同”。
⒈ 保什么、保多久
這部分描述的是您通過本合同可以獲得哪些保障及我們提供保障的期間。
1.1 投保年齡
投保年齡指您投保時被保險人的年齡,以周歲[ 周歲指按法定有效身份證明文件中記載的出生日期計算的年齡,自出生之日起為零周歲,每經過一年增加一歲,不足一年的不計。]計算,本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齡為出生滿28日至55周歲。
1.2 保險期間
本合同的保險期間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至被保險人70周歲的保單周年日[ 保單周年日指本合同生效日以后每年的對應日為保單周年日,如果當月無對應的同一日,則以該月最后一日作為對應日。]或被保險人身故時止,自本合同生效日起算。
1.3 保險責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我們承擔下列保險責任:
1.3.1 等待期
本合同生效日或本合同中止后的最后復效日(以較遲者為準)起90日為等待期。等待期是指本合同生效后我們不承擔保險責任的一段時間。發(fā)生以下情形之一時,我們不承擔保險責任,但無息退還已交的保險費,本合同效力終止。
(1)等待期內被保險人因疾病導致身故或者全殘[ 全殘指具有下列情況之一項或多項者:
(1)雙目永久完全①失明②的;
(2)兩上肢腕關節(jié)以上或兩下肢踝關節(jié)以上缺失的;
(3)一上肢腕關節(jié)以上及一下肢踝關節(jié)以上缺失的;
(4)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上肢腕關節(jié)以上缺失的;
(5)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下肢踝關節(jié)以上缺失的;
(6)四肢關節(jié)機能永久完全喪失的③;
(7)咀嚼、吞咽機能永久完全喪失的④;
(8)中樞神經系統機能或胸、腹部臟器機能極度障礙,終身不能從事任何工作,為維持生命必要的日常生活活動,全需他人扶助的情形⑤。
注:
①所謂永久完全系指自事故發(fā)生之日起經過180天的治療,機能仍然完全喪失,但眼球摘除等明顯無法復原之情況,不在此限。
②失明包括眼球缺失或摘除、或不能辨別明暗、或僅能辨別眼前手動者,最佳矯正視力低于國際標準視力表0.02,或視野半徑小于5度。
③關節(jié)機能的喪失系指關節(jié)永久完全僵硬、或麻痹、或關節(jié)不能隨意識活動。
④咀嚼、吞咽機能的喪失系指由于牙齒以外的原因引起器質障礙或機能障礙,以致不能作咀嚼、吞咽運動,除流質食物外不能攝取或吞咽的狀態(tài)。
⑤為維持生命必要之日常生活活動,全需他人扶助系指食物攝取、大小便始末、穿脫衣服、起居、步行、入浴等,皆不能自己為之,均需他人幫助。];
(2)等待期內被保險人患上一種或多種本合同約定的重大疾病、中癥疾病、輕癥疾病、男女特定疾病、少兒特定疾??;
(3)等待期內被保險人已經發(fā)生的疾病、癥狀或病理改變且延續(xù)到等待期以后患上一種或多種本合同約定的重大疾病、中癥疾病、輕癥疾病、男女特定疾病、少兒特定疾病。
因意外傷害[ 意外傷害指遭受外來的、突發(fā)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觀事件直接致使身體受到的傷害。]導致的保險事故,不受上述時間的限制。
1.3.2 基本責任
1.3.2.1 重大疾病保險金
被保險人在等待期以后經認可的醫(yī)院[ 認可的醫(yī)院指經國家衛(wèi)生行政部門評審確定的二級或二級以上的公立醫(yī)院,但不包括精神病院及專供康復、休養(yǎng)、戒毒、戒酒、護理、養(yǎng)老等非以直接診治病人為目的的醫(yī)療機構。該醫(yī)院必須具有符合國家有關醫(yī)院管理規(guī)則設置標準的醫(yī)療設備,且全天24小時有合格醫(yī)師及護士駐院提供醫(yī)療及護理服務。] 首次確診初次患上一種或多種本合同所約定的重大疾病(100種),我們按重大疾病保險金額向受益人給付重大疾病保險金,本合同效力終止。
1.3.3 可選責任
1.3.3.1 中癥疾病保險金
被保險人在等待期以后經認可的醫(yī)院確診初次患上一種或多種本合同約定的中癥疾病(20種),我們按本合同的中癥疾病保險金額向受益人給付中癥疾病保險金,每種中癥疾病只給付一次中癥疾病保險金,給付后該種中癥疾病保險金責任效力終止。
本合同的中癥疾病保險金累計給付以兩次為限,本合同繼續(xù)有效。
若被保險人因同一疾病原因、同次醫(yī)療行為或同次意外傷害事故導致初次患上本合同所列的兩種或兩種以上中癥疾病,我們僅按一種中癥疾病給付中癥疾病保險金。
1.3.3.2 中癥疾病豁免保險費
給付中癥疾病保險金后,我們將豁免本合同約定的中癥疾病確診日后余下各期的保險費,本項保險責任效力終止。
1.3.3.3 輕癥疾病保險金
被保險人在等待期以后經認可的醫(yī)院確診初次患上一種或多種本合同約定的輕癥疾病(35種),我們按本合同的輕癥疾病保險金額向受益人給付輕癥疾病保險金,每種輕癥疾病只給付一次輕癥疾病保險金,給付后該種輕癥疾病保險金責任效力終止。
本合同的輕癥疾病保險金累計給付以三次為限,本合同繼續(xù)有效。
若被保險人因同一疾病原因、同次醫(yī)療行為或同次意外傷害事故導致初次患上本合同所列的兩種或兩種以上輕癥疾病,我們僅按一種輕癥疾病給付輕癥疾病保險金。
1.3.3.4 輕癥疾病豁免保險費
給付輕癥疾病保險金后,我們將豁免本合同約定的輕癥疾病確診日后余下各期的保險費,本項保險責任效力終止。
1.3.3.5 男女特定疾病保險金
若被保險人為男性,則被保險人在等待期以后經認可的醫(yī)院確診初次患上一種或多種本合同約定的男性特定疾病,我們除給付重大疾病保險金外,還將按本合同的男女特定疾病保險金額給付男女特定疾病保險金,本合同效力終止。
若被保險人為女性,則被保險人在等待期以后經認可的醫(yī)院確診初次患上一種或多種本合同約定的女性特定疾病,我們除給付重大疾病保險金外,還將按本合同的男女特定疾病保險金額給付男女特定疾病保險金,本合同效力終止。
1.3.3.6 少兒特定疾病保險金
被保險人在等待期后至18周歲以前經認可的醫(yī)院確診初次患上一種或多種本合同約定的少兒特定疾病,我們除給付重大疾病保險金外,還將按本合同的少兒特定疾病保險金額給付少兒特定疾病保險金,本合同效力終止。
1.3.3.7 身故或全殘保險金
被保險人在等待期后身故或全殘,我們按本合同累計已交保險費(無息)向受益人給付身故或全殘保險金,本合同效力終止。
若被保險人所患的疾病同時符合本合同所列的輕癥疾病定義和中癥疾病定義的,我們僅承擔給付中癥疾病保險金的保險責任。
若被保險人所患的疾病同時符合本合同所列的輕癥疾病定義和重大疾病定義的,我們僅承擔給付重大疾病保險金的保險責任。
若被保險人所患的疾病同時符合本合同所列的中癥疾病定義和重大疾病定義的,我們僅承擔給付重大疾病保險金的保險責任。
本合同中的“身故或全殘保險金”與“重大疾病保險金”二者不可兼得,即若我們給付其中一項保險金,則另一保險金將不再給付。
本合同中的“男女特定疾病保險金”與“少兒特定疾病保險金”二者不可兼得,即若我們給付其中一項保險金,則另一保險金將不再給付。
⒉ 不保什么
這部分描述的是我們不承擔保險責任的情況。
2.1 責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導致被保險人身故或全殘的,我們不承擔給付身故或全殘保險金的責任:
(1)投保人對被保險人的故意殺害、故意傷害;
(2)被保險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強制措施;
(3)被保險人在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最后恢復之日起2年內自殺,但被保險人自殺時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險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毒品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guī)定的鴉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嗎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國家規(guī)定管制的其他能夠使人形成癮癖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但不包括由醫(yī)生開具用于治療疾病的含有毒品成分的處方藥品。]或未遵醫(yī)囑使用管制藥品[ 管制藥品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及有關法規(guī)被列為特殊管理的藥品,包括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yī)療用毒性藥品及放射性藥品。];
(5)被保險人酒后駕駛[ 酒后駕駛指經檢測或鑒定,發(fā)生保險事故時車輛駕駛人員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達到或超過道路交通法規(guī)規(guī)定的標準。]機動車[ 機動車指以動力裝置驅動或者牽引,供人員乘用或者用于運送物品以及進行工程專項作業(yè)的輪式車輛(兩輪、三輪、四輪等各類電動車屬性分類以當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認定為準)。]、無合法有效駕駛證駕駛[ 無合法有效駕駛證駕駛指下列情形之一:
(1)沒有駕駛證駕駛;
(2)駕駛與駕駛證準駕車型不相符合的車輛;
(3)駕駛員持審驗不合格的駕駛證駕駛;
(4)未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同意,持未審驗的駕駛證駕駛;
(5)持學習駕駛證學習駕車時,無教練員隨車指導,或不按指定時間、路線學習駕車;
(6)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規(guī)定的其他無有效駕駛證駕駛的情況;
(7)兩輪、三輪、四輪等各類電動車相關事故是否屬于“無合法有效駕駛證駕駛”的情形以當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認定為準。]機動車或駕駛無有效行駛證[ 無有效行駛證指下列情形之一:
(1)沒有機動車行駛證;
(2)未在法律規(guī)定期限內按時進行或通過安全技術檢驗;
(3)兩輪、三輪、四輪等各類電動車相關事故是否屬于“無有效行駛證”的情形以當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認定為準。]的機動車;
(6)戰(zhàn)爭、軍事沖突、恐怖活動、暴亂、武裝叛亂、核爆炸、核輻射或核污染。
發(fā)生上述第(1)項情形導致被保險人身故的,本合同效力終止,我們向被保險人的繼承人退還本合同當時的現金價值[ 現金價值指保險單所具有的價值,通常體現為解除本合同時,由我們向您退還的那部分金額。]。
發(fā)生上述第(1)項情形導致被保險人全殘的,本合同效力終止,我們向被保險人退還本合同當時的現金價值。
發(fā)生上述其他情形導致被保險人身故或全殘的,本合同效力終止,我們向投保人退還本合同當時的現金價值。
因下列情形之一,導致被保險人發(fā)生身故或全殘以外其他保險事故的,我們不承擔給付保險金和豁免保險費的責任:
(1)投保人對被保險人的故意殺害、故意傷害;
(2)被保險人故意自傷、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強制措施;
(3)被保險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或未遵醫(yī)囑使用管制藥品;
(4)被保險人酒后駕駛機動車、無合法有效駕駛證駕駛機動車或駕駛無有效行駛證的機動車;
(5)戰(zhàn)爭、軍事沖突、恐怖活動、暴亂、武裝叛亂、核爆炸、核輻射或核污染;
(6)被保險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艾滋病病毒指人類免疫缺陷病毒,英文縮寫為HIV。艾滋病指人類免疫缺陷病毒引起的獲得性免疫缺陷綜合癥,英文縮寫為AIDS。
在人體血液或其他樣本中檢測到艾滋病病毒或其抗體呈陽性,沒有出現臨床癥狀或體征的,為感染艾滋病病毒;如果同時出現了明顯臨床癥狀或體征的,為患艾滋病。]期間發(fā)生保險事故的(本合同約定的經輸血、因職業(yè)關系、因器官移植導致的艾滋病病毒感染或患艾滋病除外);
(7)遺傳性疾病[ 遺傳性疾病指生殖細胞或受精卵的遺傳物質(染色體和基因)發(fā)生突變或畸變所引起的疾病,通常具有由親代傳至后代的垂直傳遞的特征。],先天性畸形、變形或染色體異常[ 先天性畸形、變形或染色體異常指被保險人出生時就具有的畸形、變形或染色體異常。先天性畸形、變形和染色體異常依照世界衛(wèi)生組織《疾病和有關健康問題的國際統計分類》(ICD-10)確定。](本合同約定的嚴重肌營養(yǎng)不良癥、腎髓質囊性病、艾森門格綜合癥、嚴重肝豆狀核變性(Wilson?。?、成骨不全癥第三型除外)。
發(fā)生上述第(1)項情形導致被保險人發(fā)生身故或全殘以外其他保險事故的,本合同效力終止,我們向被保險人退還本合同當時的現金價值。
發(fā)生上述其他情形導致被保險人發(fā)生身故或全殘以外其他保險事故的,本合同效力終止,我們向投保人退還本合同當時的現金價值。
2.2 其他免責條款
除以上“2.1責任免除”外,本合同中還有其他免除我們責任的條款,詳見本合同“1.3保險責任”、“4.2保險事故通知”、“5.1猶豫期”、“7.3合同效力中止與恢復”、“7.5年齡性別錯誤”、“7.6明確說明與如實告知”、“8.2重大疾病定義”、“9.1中癥疾病定義”、“10.1輕癥疾病定義”、 “11.1男性特定疾病定義”、“12.1女性特定疾病定義”、“13.1少兒特定疾病定義”中背景突出顯示的內容。
⒊ 如何支付保險費
這部分描述的是您應當按照約定支付保險費,如果未按期交費可能會導致合同效力中止。
3.1 保險費的交納
本合同的交費頻次和交費期間由您和我們約定并在保險單上載明。
分期支付保險費的,在交納首期保險費后,您應當按照約定,在每個保險費約定交納日[ 保險費約定交納日指本合同生效日在每月、每季、每半年或每年(根據交費頻次確定)的對應日。如果當月無對應的同一日,則以該月最后一日為對應日。]交納其余各期的保險費。
3.2 寬限期
您交納首期保險費后,如果您以后到期未交納保險費,自保險費應交日起60日內為寬限期。寬限期內發(fā)生的保險事故,我們仍會承擔保險責任,但在給付保險金時會扣除您欠交的保險費。
如果您在寬限期結束之后仍未交納當期保險費,則本合同自寬限期滿的次日零時起效力中止。
⒋ 如何領取保險金
這部分描述的是如何領取保險金。
4.1 受益人
您或者被保險人可以指定一人或多人為身故保險金受益人,身故保險金受益人為多人時,可以確定受益人順序和受益份額,如果沒有確定份額,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額享有受益權。
被保險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監(jiān)護人指定受益人。
您或者被保險人可以變更身故保險金受益人并書面通知我們。我們收到變更受益人的書面通知后,將及時在保險單上批注或附貼批單。您在指定或變更身故保險金受益人時,必須經過被保險人書面同意。
被保險人身故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金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由我們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的規(guī)定履行給付保險金的義務:
(1)沒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無法確定的;
(2)受益人先于被保險人身故,沒有其他受益人的;
(3)受益人依法喪失受益權或者放棄受益權,沒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與被保險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確定身故先后順序的,推定受益人身故在先。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險人身故、傷殘、疾病的,或者故意殺害被保險人未遂的,該受益人喪失受益權。
除另有約定外,身故保險金以外的保險金的受益人為被保險人本人。
4.2 保險事故通知
請您、被保險人、受益人或其他有權領取保險金的人在知道保險事故發(fā)生之日起10日內通知我們,否則您、被保險人、受益人或其他有權領取保險金的人需承擔由于延遲通知致使我們增加的勘查、檢驗等費用,因不可抗力導致的通知延遲除外。
如果您、被保險人、受益人或其他有權領取保險金的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及時通知我們,致使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傷害程度等難以確定的,我們對無法確定的部分,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我們通過其他途徑已經及時知道或者應當及時知道保險事故發(fā)生或者雖未及時通知但不影響我們確定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的除外。
4.3 保險金申請
申請各項保險金時,申請人[ 申請人,保險金的申請人為受益人,豁免保險費的申請人為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應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和資料。
4.3.1 身故保險金申請
申請人申請身故保險金時,應提供下列證明文件和資料:
(1)理賠申請書;
(2)保險合同;
(3)申請人的法定有效身份證明[ 法定有效身份證明指依據法律規(guī)定,由有權機構制作頒發(fā)的證明身份的證件、文件等,如: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護照、軍人證等。]及關系證明;
(4)國家衛(wèi)生行政部門認定的醫(yī)療機構、公安部門或其他相關機構出具的被保險人死亡證明;
(5)申請人所能提供的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等有關的其他證明和資料。
保險金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時,必須提供可證明合法繼承權的相關權利文件。
4.3.2 全殘保險金申請
申請人申請全殘保險金時,應提供下列證明文件和資料:
(1)理賠申請書;
(2)保險合同;
(3)被保險人的法定有效身份證明;
(4)申請人的法定有效身份證明及關系證明;
(5)我們認可的司法鑒定機構根據本合同關于全殘的約定所出具的殘疾程度鑒定書;
(6)申請人所能提供的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傷害程度等有關的其他證明和資料。
4.3.3 重大疾病保險金、中癥疾病保險金、中癥疾病豁免保險費、輕癥疾病保險金、輕癥疾病豁免保險費、男女特定疾病保險金及少兒特定疾病保險金申請
申請人申請重大疾病保險金、中癥疾病保險金、中癥疾病豁免保險費、輕癥疾病保險金、輕癥疾病豁免保險費、男女特定疾病保險金及少兒特定疾病保險金時,應提供下列證明文件和資料:
(1)理賠申請書;
(2)保險合同;
(3)被保險人法定有效身份證明;
(4)申請人的法定有效身份證明及關系證明;
(5)能夠證明符合本合同約定的重大疾病、中癥疾病、輕癥疾病、男性特定疾病、女性特定疾病、少兒特定疾病定義的認可的醫(yī)院出具的醫(yī)學診斷書、醫(yī)療病歷、檢查報告以及其他醫(yī)學證明文件或司法鑒定機構出具的法醫(yī)鑒定報告;
(6)申請人所能提供的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等有關的其他證明和資料。
4.3.4 委托他人代為申請
若申請人委托他人代為申請保險金,受委托人還應提供申請人親筆簽字的授權委托書、受委托人的法定有效身份證明等相關證明文件。
4.3.5 提供補充材料
以上保險金申請的證明和資料不完整的,我們將一次性書面通知申請人補充提供有關的證明和資料。
4.4 保險金給付
(1)我們在收到申請書及合同約定的證明和資料后,將在5日內作出核定;情形復雜的,在30日內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我們應當將核定結果通知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屬于保險責任的,在與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達成給付保險金的協議后10日內,履行給付保險金義務。本合同對給付保險金的期限有約定的,我們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給付保險金義務。
(2)我們未及時履行前款規(guī)定義務的,除支付保險金外,應當賠償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
(3)我們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作出核定后,對不屬于保險責任的,應當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日內向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發(fā)出拒絕給付保險金通知書,并說明理由。
(4)我們自收到給付保險金的請求和有關證明、資料之日起60日內,對給付保險金的數額不能確定的,應當根據已有證明和資料可以確定的數額先予支付;我們最終確定給付保險金的數額后,應當支付相應的差額。
4.5 保險費豁免
(1)我們在收到申請書及合同約定的證明和資料后,將在5日內作出核定;情形復雜的,在30日內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我們應當將核定結果通知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屬于保險責任的,在與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達成豁免保險費的協議后10日內,履行豁免保險費義務。
(2)我們未及時履行前款規(guī)定義務的,除豁免保險費外,應當賠償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
(3)我們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作出核定后,對不屬于保險責任的,應當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日內向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發(fā)出拒絕豁免保險費通知書,并說明理由。
4.6 法院宣告死亡的處理
如果被保險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失蹤,而且被法院宣告死亡,我們以判決書宣告之日為準,按本合同的約定向受益人給付身故保險金。
如果被保險人在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現或者確知其沒有死亡,受益人應于知道或應當知道之日起30日內,向我們退還已收取的保險金。
4.7 訴訟時效
申請人向我們申請給付身故或全殘保險金的訴訟時效期間為5年,自其知道或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fā)生之日起計算。
申請人向我們申請給付身故或全殘保險金以外的其他保險金或豁免保險費的訴訟時效期間為2年,自其知道或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fā)生之日起計算。
⒌ 如何退保
這部分描述的是您可以隨時退保,在猶豫期內退保沒有損失,但我們不承擔保險責任,猶豫期后退保會有損失。
5.1 猶豫期
自您簽收本合同之日起享有15日的猶豫期。在此期間,請您認真審視本合同。如果您確定本合同與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書面提出解除本合同申請,您應將本合同、保險費發(fā)票原件以及您所能提供的其他與解除合同有關的材料提交給我們。自您書面申請解除合同之日起,本合同正式解除,我們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自始不承擔保險責任,但無息退還您已交的保險費。
5.2 您解除合同的手續(xù)
您在猶豫期后,可以書面通知要求解除本合同,并向我們提供下列證明和資料:
(1)保險合同原件或其他保險憑證;
(2)解除合同申請書;
(3)您的法定有效身份證明。
經我們審核同意后,自您書面申請解除合同之日零時起,本合同效力終止。我們自接到上述證明文件和資料后30日內向您退還本合同的現金價值。
您在猶豫期后解除合同會遭受一定損失。
⒍ 還有哪些權益
這部分描述的是您還擁有的相關權益。
6.1 保單貸款
若本合同有效且具有現金價值,經我們審核同意后,您可以通過書面形式向我們申請貸款。貸款金額最高不超過申請時現金價值凈額[ 現金價值凈額指現金價值在扣除各項欠款本金及利息后的余額。]的80%。此外,每次貸款金額不得低于該次申請時我們規(guī)定的最低金額,并且每次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貸款利率按本合同約定利率[ 本合同約定利率指我們參照中國人民銀行最近一次規(guī)定的6個月期人民幣貸款利率所確定的利率。我們在每年的1月1日和7月1日確定并以適當方式公布。]計算,您可隨時全部或部分償還貸款本息。當未還貸款本息加上其他各項欠款達到本合同現金價值時,從次日零時起,本合同效力中止。
⒎ 還需要注意哪些事項
這部分描述的是您應當注意的其他事項。
7.1 合同構成
本合同是您與我們約定保險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包括本保險條款、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投保書副本、與本合同有關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聲明、批注、批單及其他您與我們共同認可的書面協議。
若上述構成本合同的文件正本需留我們存檔,則其復印件或電子影像印刷件亦視為本合同的構成部分,其效力與正本相同;若復印件或電子影像印刷件的內容與正本不同時,則以正本為準。
7.2 合同成立與生效
您提出保險申請、我們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我們同意承保是指您交付首期保險費,我們核保通過并簽發(fā)保險單。
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險單上載明。我們承擔的保險責任從載于保險單上的生效日零時開始。
7.3 合同效力中止與恢復
在本合同效力中止期間,我們不承擔保險責任。
本合同效力中止后2年內,您可以申請恢復合同效力。您應填寫復效申請書,我們會要求您提供被保險人的健康聲明書、體檢報告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我們會對材料進行審核,做出是否同意復效的決定。
經雙方達成復效協議,自您補交保險費及利息(按本合同約定利率計算)和其他未還款項的次日零時起,合同效力恢復。
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滿2年雙方未達成復效協議的,本合同效力終止,我們向您退還本合同的現金價值。
7.4 合同效力終止
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本合同的效力終止:
(1)被保險人身故或全殘;
(2)本合同滿期、撤銷、解除、退保;
(3)本合同效力中止后未復效;
(4)本合同規(guī)定的其他合同效力終止的情形。
7.5 年齡性別錯誤
您在申請投保時,應將與法定有效身份證明相符的被保險人的出生日期和性別在投保書上填明,如果發(fā)生錯誤按照下列方式辦理:
(1)您申報的被保險人年齡不真實,并且其真實年齡不符合本合同約定投保年齡限制的,在保險事故發(fā)生之前我們有權解除合同,并向您退還本合同現金價值。我們行使合同解除權適用本合同“7.6明確說明與如實告知”中合同解除權限制的規(guī)定。
(2)您申報的被保險人年齡或性別不真實,致使您實交保險費少于應交保險費的,我們有權更正并要求您補交保險費。若已經發(fā)生保險事故,我們在給付保險金時按實交保險費和應交保險費的比例給付。
(3)您申報的被保險人年齡或性別不真實,致使您實交保險費多于應交保險費的,我們會將多收的保險費無息退還給您。
7.6 明確說明與如實告知
訂立本合同時,我們會向您明確說明本合同的條款內容,特別是免除責任條款內容。我們會就您、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的有關情況提出書面詢問,您應當如實告知。
如果您故意或因重大過失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我們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我們有權解除本合同。
對于故意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我們對本合同解除前發(fā)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并不退還保險費。
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對保險事故的發(fā)生有嚴重影響的,我們對本合同解除前發(fā)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退還保險費。
上述合同解除權自我們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經過30日不行使而消滅。自本合同成立之日起超過2年的,我們不得解除合同;發(fā)生保險事故的,我們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我們在合同訂立時已經知道未如實告知的情況的,我們不得解除合同;發(fā)生保險事故的,我們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7.7 未還款項
我們在給付各項保險金、退還現金價值或退還保險費時,如果您有欠交的保險費(含寬限期內欠交的保險費)、未償還的保單貸款及利息或其他未還清款項,我們會在扣除上述欠款及應付利息后給付。應付利息按本合同約定利率計算,但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7.8 合同內容變更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經與我們協商一致,您可以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變更本合同的,應當由我們在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上批注或者附貼批單,或者由您與我們訂立變更的書面協議。若被保險人身故,我們不接受本合同任何內容的變更申請。
7.9 地址變更
為了保障您的合法權益,您的住所或通訊地址變更時,請及時以書面形式或雙方認可的其他形式通知我們。若您未以書面形式或雙方認可的其他形式通知我們,我們按本合同載明的最后住所或通訊地址發(fā)送的有關通知,均視為已送達給您。
7.10 爭議處理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發(fā)生爭議不能協商解決的,可以達成仲裁協議通過仲裁解決,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⒏ 重大疾病
這部分描述的是本合同所稱重大疾病的釋義。
8.1 重大疾病范圍
本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在本合同中有確定的含義,不僅包括部分一般意義上的重大疾病,還包括某些重大手術,本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可能與臨床醫(yī)學所指的重大疾病在概念和范圍上有所不同,我們將在本合同重大疾病定義中詳細列明,您投保本合同即表明認可并遵從本合同中對重大疾病的定義。其中包含一些免責條款,請您特別留意。
8.2 重大疾病定義
本合同所指重大疾病,是被保險人發(fā)生經認可的醫(yī)院的??漆t(yī)生[ ??漆t(yī)生應當同時滿足以下四項資格條件:
(1)具有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醫(yī)師資格證書》;
(2)具有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醫(yī)師執(zhí)業(yè)證書》,并按期到相關部門登記注冊;
(3)具有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主治醫(yī)師或主治醫(yī)師以上職稱的《醫(yī)師職稱證書》;
(4)在二級或二級以上醫(yī)院的相應科室從事臨床工作3年以上。]明確診斷,符合以下定義所述條件的疾病、疾病狀態(tài)或手術,共100種。(重大疾病定義中的第8.2.1項至第8.2.25項采用了中國保險行業(yè)協會發(fā)布的《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定義使用規(guī)范》中的疾病定義。)重大疾病的名稱及定義如下:
8.2.1 惡性腫瘤
指惡性細胞不受控制的進行性增長和擴散,浸潤和破壞周圍正常組織,可以經血管、淋巴管和體腔擴散轉移到身體其它部位的疾病。經病理學檢查結果明確診斷,臨床診斷屬于世界衛(wèi)生組織《疾病和有關健康問題的國際統計分類》(ICD-10)的惡性腫瘤范疇。
下列疾病不在保障范圍內:
(1)原位癌[ 原位癌指惡性細胞局限于上皮內尚未穿破基底膜浸潤周圍正常組織的癌細胞新生物。原位癌必須經對固定活組織的組織病理學檢查明確診斷。被保險人必須己經接受了針對原位癌病灶的積極治療。];
(2)相當于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細胞白血?。?/strong>
(3)相當于Ann Arbor分期方案I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
(4)皮膚癌(不包括惡性黑色素瘤及已發(fā)生轉移的皮膚癌);
(5)TNM分期為T1N0M0期或更輕分期的前列腺癌;
(6)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間所患惡性腫瘤。
8.2.2 急性心肌梗塞
指因冠狀動脈阻塞導致的相應區(qū)域供血不足造成部分心肌壞死。須滿足下列至少三項條件:
(1)典型臨床表現,例如急性胸痛等;
(2)新近的心電圖改變提示急性心肌梗塞;
(3)心肌酶或肌鈣蛋白有診斷意義的升高,或呈符合急性心肌梗塞的動態(tài)性變化;
(4)發(fā)病90日后,經檢查證實左心室功能降低,如左心室射血分數低于50%。
8.2.3 腦中風后遺癥
指因腦血管的突發(fā)病變引起腦血管出血、栓塞或梗塞,并導致神經系統永久性的功能障礙。神經系統永久性的功能障礙,指疾病確診180日后,仍遺留下列一種或一種以上障礙:
(1)一肢或一肢以上肢體機能完全喪失[ 肢體機能完全喪失指肢體的三大關節(jié)中的兩大關節(jié)僵硬,或不能隨意識活動。肢體是指包括肩關節(jié)的整個上肢或包括髖關節(jié)的整個下肢。];
(2)語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喪失[ 語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喪失,語言能力完全喪失,指無法發(fā)出四種語音(包括口唇音、齒舌音、口蓋音和喉頭音)中的任何三種、或聲帶全部切除,或因大腦語言中樞受傷害而患失語癥。咀嚼吞咽能力完全喪失,指因牙齒以外的原因導致器質障礙或機能障礙,以致不能作咀嚼吞咽運動,除流質食物外不能攝取或吞咽的狀態(tài)。];
(3)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無法獨立完成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 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是指:
(1)穿衣:自己能夠穿衣及脫衣;
(2)移動:自己從一個房間到另一個房間;
(3)行動:自己上下床或上下輪椅;
(4)如廁:自己控制進行大小便;
(5)進食:自己從已準備好的碗或碟中取食物放入口中;
(6)洗澡:自己進行淋浴或盆浴。]中的三項或三項以上。
8.2.4 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干細胞移植術
重大器官移植術,指因相應器官功能衰竭,已經實施了腎臟、肝臟、心臟或肺臟的異體移植手術。
造血干細胞移植術,指因造血功能損害或造血系統惡性腫瘤,已經實施了造血干細胞(包括骨髓造血干細胞、外周血造血干細胞和臍血造血干細胞)的異體移植手術。
8.2.5 冠狀動脈搭橋術(或稱冠狀動脈旁路移植術)
指為治療嚴重的冠心病,實際實施了開胸進行的冠狀動脈血管旁路移植的手術。
冠狀動脈支架植入術、心導管球囊擴張術、激光射頻技術及其它非開胸的介入手術、腔鏡手術不在保障范圍內。
8.2.6 終末期腎病(或稱慢性腎功能衰竭尿毒癥期)
指雙腎功能慢性不可逆性衰竭,達到尿毒癥期,經診斷后已經進行了至少90日的規(guī)律性透析治療或實施了腎臟移植手術。
8.2.7 多個肢體缺失
指因疾病或意外傷害導致二個或二個以上肢體自腕關節(jié)或踝關節(jié)近端(靠近軀干端)以上完全性斷離。
8.2.8 急性或亞急性重癥肝炎
指因肝炎病毒感染引起肝臟組織彌漫性壞死,導致急性肝功能衰竭,且經血清學或病毒學檢查證實,并須滿足下列全部條件:
(1)重度黃疸或黃疸迅速加重;
(2)肝性腦??;
(3)B超或其它影像學檢查顯示肝臟體積急速萎縮;
(4)肝功能指標進行性惡化。
8.2.9 良性腦腫瘤
指腦的良性腫瘤,已經引起顱內壓增高,臨床表現為視神經乳頭水腫、精神癥狀、癲癇及運動感覺障礙等,并危及生命。須由頭顱斷層掃描(CT)、核磁共振檢查(MRI)或正電子發(fā)射斷層掃描(PET)等影像學檢查證實,并須滿足下列至少一項條件:
(1)實際實施了開顱進行的腦腫瘤完全切除或部分切除的手術;
(2)實際實施了對腦腫瘤進行的放射治療。
腦垂體瘤、腦囊腫、腦血管性疾病不在保障范圍內。
8.2.10 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償期
指因慢性肝臟疾病導致肝功能衰竭,須滿足下列全部條件:
(1)持續(xù)性黃疸;
(2)腹水;
(3)肝性腦?。?br />
(4)充血性脾腫大伴脾功能亢進或食管胃底靜脈曲張。
因酗酒或藥物濫用導致的肝功能衰竭不在保障范圍內。
8.2.11 腦炎后遺癥或腦膜炎后遺癥
指因患腦炎或腦膜炎導致的神經系統永久性的功能障礙。神經系統永久性的功能障礙,指疾病確診180日后,仍遺留下列一種或一種以上障礙:
(1)一肢或一肢以上肢體機能完全喪失;
(2)語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喪失;
(3)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無法獨立完成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中的三項或三項以上。
8.2.12 深度昏迷
指因疾病或意外傷害導致意識喪失,對外界刺激和體內需求均無反應,昏迷程度按照格拉斯哥昏迷分級(Glasgow coma scale)結果為5分或5分以下,且已經持續(xù)使用呼吸機及其它生命維持系統96小時以上。
因酗酒或藥物濫用導致的深度昏迷不在保障范圍內。
8.2.13 雙耳失聰
指被保險人年滿3周歲且因疾病或意外傷害導致雙耳聽力永久不可逆[ 永久不可逆指自疾病確診或意外傷害發(fā)生之日起,經過積極治療180天后,仍無法通過現有醫(yī)療手段恢復。]性喪失,在500赫茲、1000赫茲和2000赫茲語音頻率下,平均聽閾大于90分貝,且經純音聽力測試、聲導抗檢測或聽覺誘發(fā)電位檢測等證實。
8.2.14 雙目失明
指因疾病或意外傷害導致雙眼視力永久不可逆性喪失,雙眼中較好眼須滿足下列至少一項條件:
(1)眼球缺失或摘除;
(2)被保險人年滿3周歲且矯正視力低于0.02(采用國際標準視力表,如果使用其它視力表應進行換算);
(3)被保險人年滿3周歲且視野半徑小于5度。
8.2.15 癱瘓
指因疾病或意外傷害導致兩肢或兩肢以上肢體機能永久完全喪失。肢體機能永久完全喪失,指疾病確診180日后或意外傷害發(fā)生180日后,每肢三大關節(jié)中的兩大關節(jié)仍然完全僵硬,或不能隨意識活動。
8.2.16 心臟瓣膜手術
指為治療心臟瓣膜疾病,實際實施了開胸進行的心臟瓣膜置換或修復的手術。
8.2.17 嚴重阿爾茨海默病
指因大腦進行性、不可逆性改變導致智能嚴重衰退或喪失,臨床表現為明顯的認知能力障礙、行為異常和社交能力減退,其日常生活必須持續(xù)受到他人監(jiān)護。須由頭顱斷層掃描(CT)、核磁共振檢查(MRI)或正電子發(fā)射斷層掃描(PET)等影像學檢查證實,且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無法獨立完成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中的三項或三項以上。
神經官能癥和精神疾病不在保障范圍內。
8.2.18 嚴重腦損傷
指因頭部遭受機械性外力,引起腦重要部位損傷,導致神經系統永久性的功能障礙。須由頭顱斷層掃描(CT)、核磁共振檢查(MRI)或正電子發(fā)射斷層掃描(PET)等影像學檢查證實。神經系統永久性的功能障礙,指腦損傷180日后,仍遺留下列一種或一種以上障礙:
(1)一肢或一肢以上肢體機能完全喪失;
(2)語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喪失;
(3)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無法獨立完成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中的三項或三項以上。
8.2.19 嚴重帕金森病
是一種中樞神經系統的退行性疾病,臨床表現為震顫麻痹、共濟失調等。須滿足下列全部條件:
(1)藥物治療無法控制病情;
(2)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無法獨立完成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中的三項或三項以上。
繼發(fā)性帕金森綜合癥不在保障范圍內。
8.2.20 嚴重Ⅲ度燒傷
指燒傷程度為Ⅲ度,且Ⅲ度燒傷面積達到全身體表面積的20%或20%以上。體表面積根據《中國新九分法》計算。
8.2.21 嚴重原發(fā)性肺動脈高壓
指不明原因的肺動脈壓力持續(xù)性增高,進行性發(fā)展而導致的慢性疾病,已經造成永久不可逆性的體力活動能力受限,達到美國紐約心臟病學會心功能狀態(tài)分級Ⅳ級,且靜息狀態(tài)下肺動脈平均壓超過30mmHg。
8.2.22 嚴重運動神經元病
是一組中樞神經系統運動神經元的進行性變性疾病,包括進行性脊肌萎縮癥、進行性延髓麻痹癥、原發(fā)性側索硬化癥、肌萎縮性側索硬化癥。須滿足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無法獨立完成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中的三項或三項以上的條件。
8.2.23 語言能力喪失
指被保險人年滿3周歲且因疾病或意外傷害導致完全喪失語言能力,經過積極治療至少12個月(聲帶完全切除不受此時間限制),仍無法通過現有醫(yī)療手段恢復。
精神心理因素所致的語言能力喪失不在保障范圍內。
8.2.24 重型再生障礙性貧血
指因骨髓造血功能慢性持續(xù)性衰竭導致的貧血、中性粒細胞減少及血小板減少。須滿足下列全部條件:
(1)骨髓穿刺檢查或骨髓活檢結果支持診斷;
(2)外周血象須具備下列三項條件:
① 中性粒細胞絕對值≤0.5×109/L;
② 網織紅細胞<1%;
③ 血小板絕對值≤20×109/L。
8.2.25 主動脈手術
指為治療主動脈疾病,實際實施了開胸或開腹進行的切除、置換、修補病損主動脈血管的手術。主動脈指胸主動脈和腹主動脈,不包括胸主動脈和腹主動脈的分支血管。
動脈內血管成形術不在保障范圍內。
8.2.26 嚴重多發(fā)性硬化癥
指因中樞神經系統脫髓鞘所致的不可逆的神經系統功能障礙,須由計算機斷層掃描(CT)、核磁共振檢查(MRI)或正電子發(fā)射斷層掃描(PET)等影像學檢查證實,且已經造成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無法獨立完成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中的三項或三項以上,持續(xù)至少180日。
8.2.27 嚴重原發(fā)性心肌病
指一組不明原因所致的心肌病變,包括原發(fā)性擴張型心肌病、原發(fā)性肥厚型心肌病及原發(fā)性限制型心肌病三種,已經造成永久不可逆性的體力活動能力受限,達到美國紐約心臟病學會心功能狀態(tài)分級Ⅳ級,且持續(xù)至少90日。
繼發(fā)性的心肌病變不在保障范圍內。
8.2.28 嚴重冠心病
指經心臟科??漆t(yī)生根據冠狀動脈造影檢查結果確診的三支主要血管(左冠狀動脈主干和右冠狀動脈,或前降支、左旋支和右冠狀動脈)嚴重狹窄性病變(至少一支血管管腔直徑減少75%以上和其他兩支血管管腔直徑減少60%以上)。前降支、左旋支及右冠狀動脈的分支血管的狹窄不作為本保障的衡量指標。
8.2.29 慢性呼吸功能衰竭終末期肺病
指經呼吸科專科醫(yī)生確診因慢性肺部疾病導致永久不可逆性的慢性呼吸功能衰竭,并且必須滿足下列全部條件:
(1)休息時出現呼吸困難;
(2)動脈血氧飽和度(SaO2)<80%;
(3)肺功能測試其FEV1持續(xù)低于1升;
(4)因慢性阻塞性肺病或慢性呼吸功能不全所致缺氧必須接受持續(xù)的輸氧治療。
8.2.30 植物人狀態(tài)
指因腦皮質廣泛性壞死導致對自身及周邊的認知能力完全喪失,但腦干功能依然存在,須由??漆t(yī)生明確診斷,且由頭顱斷層掃描(CT),核磁共振檢查(MRI)或正電子發(fā)射斷層掃描(PET)等影像學檢查證實,這種狀態(tài)持續(xù)至少30日。
因酗酒或濫用藥物所致的植物人狀態(tài)不在保障范圍內。
8.2.31 系統性紅斑狼瘡性腎炎
指系統性紅斑狼瘡累及腎臟導致的功能損害,經腎臟活檢,病理結果符合世界衛(wèi)生組織(WHO)診斷標準定義中的Ⅲ型至Ⅵ型的狼瘡性腎炎,血肌酐清除率持續(xù)每分鐘30ml。
世界衛(wèi)生組織(WHO)狼瘡性腎炎分型:
Ⅰ型:微小病變型
Ⅱ型:系膜增殖性狼瘡性腎炎
Ⅲ型:局灶節(jié)段增殖性狼瘡性腎炎
Ⅳ型:彌漫增殖性狼瘡性腎炎
Ⅴ型:膜性狼瘡性腎炎
Ⅵ型:腎小球硬化性狼瘡性腎炎
8.2.32 嚴重類風濕性關節(jié)炎
指一種慢性自身免疫性疾病,主要表現為慢性、進行性多關節(jié)病變。本病須由專科醫(yī)生明確診斷,須滿足下列全部條件:
(1)至少包括下列關節(jié)中的三組或以上有廣泛受損和畸形改變:雙手指關節(jié)、雙腕關節(jié)、雙肘關節(jié)、雙膝關節(jié)、雙髖關節(jié)、雙踝關節(jié)、脊椎或雙腳趾關節(jié);
(2)X線檢查可見類風濕性關節(jié)炎的典型變化;
(3)關節(jié)的畸形改變至少持續(xù)180天;
(4)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無法獨立完成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中的三項或三項以上,至少持續(xù)180天。
8.2.33 重癥急性壞死性筋膜炎
指一種由細菌侵入皮下組織和筋膜引起的急性壞死性軟組織感染,可伴有毒血癥、敗血癥、中毒性休克、彌漫性血管內凝血及多器官衰竭。必須滿足下列全部條件:
(1)細菌培養(yǎng)和臨床表現符合壞死性筋膜炎診斷標準;
(2)病情迅速惡化,有膿毒血癥表現;
(3)自腕關節(jié)或踝關節(jié)近端(靠近軀干端)以上受感染肢體被截肢。
8.2.34 重癥肌無力
指一種神經與肌肉接頭部位傳遞障礙的自身免疫性疾病,臨床特征是局部或全身肌肉于活動時易于疲勞無力,須由??漆t(yī)生明確診斷,并滿足下列全部條件:
(1)經藥物治療或胸腺手術治療一年以上無法控制病情,癥狀緩解、復發(fā)及惡化交替出現;
(2)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無法獨立完成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中的三項或三項以上。
8.2.35 經輸血導致的艾滋病病毒感染或患艾滋病
指被保險人感染上人類免疫缺陷病毒(HIV)并且滿足下列全部條件:
(1)被保險人因輸血而感染HIV;
(2)提供輸血治療的輸血中心或醫(yī)院出具該項輸血感染屬醫(yī)療責任事故的報告,或者法院終審裁定為醫(yī)療責任并且不準上訴;
(3)受感染的被保險人不是血友病患者。
任何因其他傳播方式(包括:性傳播或靜脈注射毒品)導致的HIV感染不在保障范圍內。我們必須擁有獲得使用被保險人的所有血液樣本的權利和能夠對這些樣本進行獨立檢驗的權利。
8.2.36 嚴重肌營養(yǎng)不良癥
指一組原發(fā)于肌肉的疾病,臨床表現為與神經系統無關的肌肉無力和肌肉萎縮。須滿足下列全部條件:
(1)肌肉組織活檢結果滿足肌營養(yǎng)不良癥的肌肉細胞變性、壞死等陽性改變;
(2)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無法獨立完成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中的三項或三項以上。
8.2.37 嚴重脊髓灰質炎
指由脊髓灰質炎病毒感染所導致的運動功能障礙或呼吸功能減弱持續(xù)三個月以上,須導致一肢或一肢以上肢體機能永久完全喪失。肢體機能永久完全喪失,指疾病確診180天后,每肢三大關節(jié)中的兩大關節(jié)仍然完全僵硬,或不能隨意識活動。
8.2.38 嚴重克隆病
指一種胃腸道慢性炎性肉芽腫性疾病,須由??漆t(yī)生明確診斷,且必須滿足下列全部條件:
(1)已經造成瘺管并伴有腸梗阻或腸穿孔;
(2)有結腸鏡檢查和組織病理學檢查作為診斷依據。
8.2.39 嚴重潰瘍性結腸炎
指伴有致命性電解質紊亂的急性暴發(fā)性潰瘍性結腸炎,病變累及全結腸,表現為嚴重的血便和系統性癥狀體征,治療通常采取全結腸切除和回腸造瘺術。潰瘍性結腸炎必須根據組織病理學特點診斷,并且被保險人已經接受了全結腸切除和回腸造瘺術。
8.2.40 Ⅰ型糖尿病
指經內分泌??漆t(yī)生明確診斷為Ⅰ型糖尿病,且須同時滿足下列條件:
(1)必須持續(xù)性地依賴外源性胰島素維持生命至少180天以上;
(2)血胰島素測定、血C肽測定或尿C肽測定結果異常;
(3)出現下述三種并發(fā)癥之一或一種以上:
① 并發(fā)增殖性視網膜病變;
② 并發(fā)心臟病變,并須植入心臟起搏器進行治療;
③ 至少一個腳趾發(fā)生壞疽并已達到手術切除指征。
8.2.41 急性壞死性胰腺炎開腹手術
指由??漆t(yī)生確診為急性壞死性胰腺炎,并已經接受了壞死組織清除、病灶切除或胰腺部分切除的手術治療。
因酒精中毒引起的急性胰腺炎除外。
8.2.42 因職業(yè)關系導致的艾滋病病毒感染或患艾滋病
指被保險人在其常規(guī)職業(yè)工作過程中遭遇外傷,或者職業(yè)需要處理血液或者其他體液時感染上人類免疫缺陷病毒(HIV)。
理賠必須符合下列全部條件:
(1)感染必須是在被保險人正在從事其職業(yè)工作中發(fā)生,該職業(yè)必須屬于以下列表內的職業(yè):
醫(yī)生和牙科醫(yī)生 護士
實驗室工作人員 醫(yī)院護工
醫(yī)生助理和牙醫(yī)助理 救護車工作人員
助產士 消防隊員
警察 獄警
(2)必須提供被保險人在所報事故發(fā)生后的5天以內進行的檢查報告,該報告必須顯示被保險人血液HIV病毒陰性或HIV抗體陰性;
(3)必須在事故發(fā)生后的6個月內證實被保險人體內存在HIV病毒或者HIV抗體,即血液HIV病毒陽性或HIV抗體陽性。
8.2.43 特發(fā)性慢性腎上腺皮質功能減退
指自身免疫性腎上腺炎(既往稱:特發(fā)性腎上腺皮質萎縮)導致腎上腺萎縮和慢性腎上腺皮質功能減退。該病須由內分泌科??漆t(yī)生確診,并且必須滿足下列全部條件:
(1)明確診斷,符合所有以下診斷標準:
① 血漿促腎上腺皮質激素(ACTH)水平測定大于100pg/ml;
② 血漿和尿游離皮質醇及尿17羥皮質類固醇、17酮皮質類固醇測定、血漿腎素活性、血管緊張素II和醛固酮測定,顯示為原發(fā)性腎上腺皮質功能減退癥;
③ 促腎上腺皮質激素(ACTH)刺激試驗顯示為原發(fā)性腎上腺皮質功能減退癥。
(2)已經采用皮質類固醇替代治療180天以上。
本保障僅包括由自身免疫功能紊亂所導致的慢性腎上腺功能減退,其他成因(包括但不限于:腎上腺結核、HIV感染或艾滋病、感染、腫瘤)所致的原發(fā)性腎上腺皮質功能減退和繼發(fā)性腎上腺皮質功能減退均不在保障范圍內。
8.2.44 主動脈夾層
指主動脈壁在受到某些病理因素的破壞后,高速、高壓的主動脈血流將其內膜撕裂,以致主動脈腔內的血流通過主動脈內膜的破裂口進入主動脈內壁而形成血腫。被保險人需通過X線斷層掃描(CT)、磁共振掃描(MRI)、磁共振血管檢驗法(MRA)或血管掃描等檢查,并且經??漆t(yī)生認可有必要進行緊急修補手術。
8.2.45 嗜鉻細胞瘤
指腎上腺或嗜鉻外組織出現神經內分泌腫瘤,并分泌過多的兒茶酚胺類的疾病。嗜鉻細胞瘤須由??漆t(yī)生確診,并已經由組織病理檢查證實,且已經進行了切除嗜鉻細胞腫瘤的手術治療。
8.2.46 非阿爾茨海默病所致嚴重癡呆
指因阿爾茨海默病以外的腦的器質性疾病造成腦功能衰竭導致永久不可逆性的嚴重癡呆,臨床表現為明顯的認知能力障礙、行為異常和社交能力減退。被保險人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無法獨立完成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中的三項或三項以上。導致癡呆的疾病須由??漆t(yī)生明確診斷,并且由完整的臨床、實驗室和影像學檢查結果證實。
神經官能癥、精神疾病及酒精中毒所致腦損害不在保障范圍內。
8.2.47 腎髓質囊性病
腎髓質囊性病須由專科醫(yī)生確診,并且必須符合下列全部要求:
(1)腎髓質有囊腫、腎小管萎縮及間質纖維化等病理改變;
(2)腎功能衰竭;
(3)診斷須由腎組織活檢確定,并且有臨床及影像學證據支持。
其他的腎臟囊性病變不在保障范圍內。
8.2.48 進行性核上性麻痹
指一種隱襲起病、逐漸加重的神經系統變性疾病。本疾病須由神經科專科醫(yī)生確診,并滿足以下全部臨床特征:
(1)步態(tài)共濟失調;
(2)對稱性眼球垂直運動障礙;
(3)假性球麻痹(構音障礙和吞咽困難)。
8.2.49 胰腺移植
指因胰腺功能衰竭,已經實施了在全身麻醉下進行的胰腺的異體器官移植手術。
單純胰島移植、部分胰腺組織或細胞的移植不在保障范圍內。
8.2.50 破裂腦動脈瘤夾閉手術
指因腦動脈瘤破裂造成蛛網膜下腔出血,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了在全麻下進行的開顱動脈瘤夾閉手術。
腦動脈瘤(未破裂)預防性手術、顱骨打孔手術、動脈瘤栓塞手術、血管內手術及其他顱腦手術不在保障范圍內。
8.2.51 象皮病
指因絲蟲感染導致淋巴管阻塞而造成身體組織出現嚴重淋巴水腫,達到國際淋巴學會淋巴水腫分期第Ⅲ期,其臨床表現為肢體非凹陷性水腫伴畸形增大,硬皮癥及疣狀增生。此病癥須由??漆t(yī)生根據臨床表現和微絲蚴的化驗結果確診。
急性淋巴管炎或其它原因引起的淋巴水腫并不在保障范圍內。
8.2.52 感染性心內膜炎導致的心臟瓣膜病
指由感染性微生物導致的心臟內膜炎癥,并須符合下列全部條件:
(1)血液細菌培養(yǎng)結果呈陽性,證明感染性微生物的存在;
(2)感染性心內膜炎導致中度或中度以上的心臟瓣膜關閉不全(即返流部分面積達20%或以上)或中度或中度以上的心臟瓣膜狹窄(即心臟瓣膜面積為正常值的30%或以下);
(3)感染性心內膜炎及瓣膜受損的嚴重程度須由心臟病專科醫(yī)生確診,并提供超聲心動圖或放射影像學檢查結果報告以支持診斷。
8.2.53 系統性硬皮病
指一種以局限性或彌漫性皮膚增厚和皮膚、血管、內臟器官異常纖維化為特征的結締組織病。本病須由??漆t(yī)生明確診斷,并須滿足下列至少一項條件:
(1)肺臟:肺部病變進而發(fā)展為肺間質纖維化和肺動脈高壓;
(2)心臟:心功能受損達到美國紐約心臟病學會心功能狀態(tài)分級Ⅳ級;
(3)腎臟:腎臟受損導致雙腎功能慢性不可逆衰竭,達到尿毒癥期。
下列疾病不在保障范圍內:
(1)局部性硬皮?。ㄈ纾簬钣财げ ⒂舶卟。?;
(2)嗜酸性粒細胞性筋膜炎;
(3)CREST綜合癥。
8.2.54 原發(fā)性硬化性膽管炎
指一種膽汁淤積綜合癥,其特征是肝內、肝外膽道因纖維化性炎癥逐漸狹窄,并最終導致完全阻塞而發(fā)展為肝硬化。本病須由內鏡逆行胰膽管造影等影像學檢查證實,且必須由專科醫(yī)生確診,同時并須滿足下列全部條件:
(1)總膽紅素和直接膽紅素同時升高,血清ALP>200U/L;
(2)持續(xù)性黃疸病史;
(3)出現膽汁性肝硬化或門脈高壓。
因腫瘤或膽管損傷等繼發(fā)性的硬化性膽管炎不在保障范圍內。
8.2.55 克雅氏病
指一種不可治愈的腦部感染,導致急劇而漸進性的智力功能與活動衰退。須由專科醫(yī)生根據臨床測試、腦電圖和影像結果作出診斷,并發(fā)現被保險人出現神經系統異常及嚴重的漸進性癡呆。
8.2.56 開顱手術
指被保險人因疾病或意外已實施全麻下的開顱手術(不包括顱骨鉆孔手術和經鼻蝶竇入顱手術)。
理賠時必須提供由??漆t(yī)生出具的診斷書及手術證明。
因腦垂體瘤、腦囊腫、腦動脈瘤及腦血管瘤而進行的開顱手術不在保障范圍內。
8.2.57 喪失一眼及一肢
指因疾病或意外傷害導致單眼視力喪失及任何一肢自腕關節(jié)或踝關節(jié)近端(靠近軀干端)以上完全性斷離。
單眼視力喪失指單眼視力永久不可逆性喪失,患眼須滿足下列至少一項條件:
(1)眼球缺失或摘除;
(2)被保險人年滿3周歲且矯正視力低于0.02(采用國際標準視力表,如果使用其它視力表應進行換算);
(3)被保險人年滿3周歲且視野半徑小于5度。
投保時已有單眼缺失或有一肢缺失的不在保障范圍內。
8.2.58 糖尿病導致的雙腳截肢
指因糖尿病引起的神經及血管病變,須由??漆t(yī)生確認,由踝關節(jié)或踝關節(jié)近端(靠近軀干端)以上位置截除雙腳是維持生命的唯一方法。
切除一只或多只腳趾或因任何其他原因引起的截肢術不在保障范圍內。
8.2.59 骨髓纖維化
指一種因纖維組織取代正常骨髓從而導致貧血、白血球及血小板含量過低及脾臟腫大的疾病。病況必須惡化至永久性及嚴重程度導致被保險人必須每月至少進行一次輸血治療才能維持生命。骨髓纖維化須由血液科??漆t(yī)生確診,并且理賠時需提供骨髓穿刺檢查診斷報告。
其他任何原因導致的繼發(fā)性骨髓纖維化均不在保障范圍內。
8.2.60 肺泡蛋白質沉積癥
指因獲得性或繼發(fā)性原因或導致雙肺肺泡和細支氣管腔內充滿不可溶性富磷脂蛋白的疾病。理賠時須滿足下列全部條件:
(1)支氣管鏡活檢或開胸肺活檢病理檢查證實肺泡內充滿有過碘酸雪夫(PAS)染色陽性的蛋白樣物質;
(2)被保險人因中重度呼吸困難或低氧血癥而實際已行全身麻醉下的全肺灌洗治療。
8.2.61 肺淋巴管肌瘤病
指一種彌漫性肺部疾病,主要病理改變?yōu)榉伍g質、支氣管、血管和淋巴管內出現未成熟的平滑肌異常增生,同時需滿足下列全部條件:
(1)經組織病理學診斷;
(2)CT顯示雙肺彌漫性囊性改變;
(3)血氣提示低氧血癥。
8.2.62 嚴重肺源性心臟病
指被保險人因慢性肺部疾病導致慢性心功能損害造成永久不可逆性的心功能衰竭。心功能衰竭程度達到紐約心臟病學會的心功能分級標準之心功能Ⅳ級。被保險人永久不可逆性的體力活動能力受限,不能從事任何體力活動。
8.2.63 侵蝕性葡萄胎(或稱惡性葡萄胎)
指異常增生的絨毛組織浸潤性生長浸入子宮肌層或轉移至其他器官或組織的葡萄胎,經病理診斷明確,并已經進行化療或手術治療的。
8.2.64 嚴重自身免疫性肝炎
指一種原因不明的慢性肝臟的壞死性炎性疾病,機體免疫機制被破壞,產生針對肝臟自身抗原的抗體導致自身免疫反應,從而破壞肝細胞造成肝臟炎癥壞死,進而發(fā)展為肝硬化。必須滿足下列全部條件:
(1)高γ球蛋白血癥;
(2)血液中存在高水平的自身免疫抗體,如ANA(抗核抗體)、SMA(抗平滑肌抗體)、抗LKM1抗體或抗-SLA/LP抗體;
(3)肝臟活檢證實免疫性肝炎;
(4)臨床已經出現腹水、食道靜脈曲張和脾腫大等肝硬化表現。
8.2.65 嚴重的Ⅲ度房室傳導阻滯
指心房激動在房室交界區(qū)、房室束及其分支內發(fā)生阻滯,不能正常地傳到心室的心臟傳導性疾病,須滿足下列全部條件:
(1)心電圖顯示房室搏動彼此獨立,心室率<50次/分鐘;
(2)出現阿-斯綜合癥或心力衰竭的表現;
(3)必須持續(xù)性依賴心臟起搏器維持心臟正常功能,且已經放置心臟起搏器。
8.2.66 自體造血干細胞移植
指由于患者罹患血液系統惡性腫瘤導致自身骨髓造血功能異常,為了達到治療該血液腫瘤的目的,采集患者自身的一部分造血干細胞,分離并深低溫保存再回輸給患者,以重建患者的造血功能和免疫功能的一種治療方式。該治療必須是醫(yī)療必須的且已經在認可的醫(yī)院內由??漆t(yī)生實施完成。
8.2.67 嚴重慢性縮窄性心包炎
指由于慢性心包炎癥導致心包臟層和壁層廣泛瘢痕粘連、增厚和鈣化,心包腔閉塞,形成一個纖維瘢痕外殼,使心臟和大血管根部受壓,妨礙心臟的舒張。必需經心臟科專科醫(yī)生明確診斷為慢性縮窄性心包炎,并且已經造成永久不可逆性的體力活動能力受限,達到美國紐約心臟病學會心功能狀態(tài)分級Ⅳ級,并持續(xù)180天以上。
8.2.68 出血性登革熱
嚴重登革熱(出血性登革熱),出現全部四種癥狀,包括發(fā)高燒、出血現象、肝腫大和循環(huán)衰竭(登革熱休克綜合癥即符合WHO登革熱第Ⅲ級及第Ⅳ級)。出血性登革熱須由??漆t(yī)生確診。
非出血性登革熱并不在保障范圍內。
8.2.69 嚴重肝豆狀核變性(Wilson?。?/strong>
指由于銅代謝障礙所引起的一種疾病,其特點為肝硬化與雙側腦基底神經節(jié)變性同時存在,且須由??漆t(yī)生明確診斷,并必須滿足下列全部條件:
(1)臨床表現包括:進行性加劇的肢體震顫,肌強直,吞咽及發(fā)音困難,精神異常;
(2)角膜色素環(huán)(K-F環(huán));
(3)血清銅和血清銅藍蛋白降低,尿銅增加;
(4)食管靜脈曲張;
(5)腹水。
8.2.70 斯蒂爾?。ㄈ硇陀啄觐愶L濕性關節(jié)炎)
指未成年時期的一種全身結締組織病??杀憩F為馳張熱、皮疹、關節(jié)炎、脾腫大、淋巴結腫大、漿膜炎、體重減輕、中性粒細胞增多等,全身癥狀可以先于關節(jié)炎出現。本病須在被保險人年滿18周歲前經??漆t(yī)生出具醫(yī)學診斷證明,并且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臨床及X線檢查發(fā)現明顯的關節(jié)畸形,以下關節(jié)中至少其中三個關節(jié)受累:手關節(jié)、腕關節(jié)、肘關節(jié)、膝關節(jié)、髖關節(jié)、踝關節(jié)、脊椎關節(jié)或跖趾關節(jié);
(2)因病情嚴重在醫(yī)生的建議下已接受以治療為目的的膝或髖關節(jié)的置換手術。
未成年人其他類型的類風濕性關節(jié)炎不在保障范圍內。
8.2.71 嚴重甲型及乙型血友病
被保險人必須是患上嚴重甲型血友病(缺乏Ⅷ凝血因子)或嚴重乙型血友?。ㄈ狈Β蜃樱?,而凝血因子Ⅷ或凝血因子Ⅸ的活性水平少于百分之一。診斷須由血液病??漆t(yī)生確認。
8.2.72 嚴重腸道疾病并發(fā)癥
嚴重腸道疾病或外傷導致小腸損害并發(fā)癥,滿足下列全部條件:
(1)至少切除了三分之二小腸;
(2)完全腸外營養(yǎng)支持三個月以上。
8.2.73 嚴重哮喘
指一種可逆性、反復發(fā)作的支氣管阻塞型疾病,需滿足下列至少三項條件:(1)過去兩年中有哮喘持續(xù)狀態(tài)(哮喘持續(xù)發(fā)作24小時以上不能緩解)病史;
(2)身體活動耐受能力顯著且持續(xù)下降;
(3)肺部慢性過度膨脹充氣導致的胸廓畸形;
(4)在家中需要醫(yī)師處方的氧氣治療法;
(5)持續(xù)日常服用口服可的松類固醇激素(至少持續(xù)服用6個月以上)。
8.2.74 嚴重心肌炎
指心肌局限性或彌漫性的急性或慢性炎癥病變,導致心臟功能障礙,達到紐約心臟學會心功能分級狀態(tài)分級Ⅳ級,且需持續(xù)至少180日。
8.2.75 膽道重建手術
指因疾病或膽道創(chuàng)傷導致接受涉及膽總管小腸吻合術的膽道重建手術。手術必須在??漆t(yī)生認為是醫(yī)療必須的情況下進行。
膽道閉鎖并不在保障范圍內。
8.2.76 埃博拉病毒感染
受埃博拉病毒感染導致出血性發(fā)熱。埃博拉病必須經國家機關認可的有合法資質的認可的醫(yī)院傳染病??漆t(yī)生確診,并且埃博拉病毒的存在必須經過實驗室檢查證實。該病必須從癥狀開始后30日后持續(xù)出現并發(fā)癥。
8.2.77 嚴重瑞氏綜合癥(Reye綜合癥)
瑞氏綜合癥是線粒體功能障礙性疾病。廣泛的線粒體受損,導致脂肪代謝障礙,引起短鏈脂肪酸、血氨升高,造成腦水腫。主要臨床表現為急性發(fā)熱、反復嘔吐、驚厥及意識障礙等。
肝臟活檢是確診的重要手段。瑞氏綜合癥需由三級醫(yī)院兒科專科醫(yī)生確診,并符合下列全部條件:
(1)有腦水腫和顱內壓升高的腦脊液檢查和影像學檢查證據;
(2)血氨超過正常值的3倍;
(3)臨床出現昏迷,病程至少達到疾病分期第3期。
8.2.78 重癥手足口病
指由腸道病毒引起的急性傳染病,主要癥狀表現為手、足、口腔等部位的斑丘疹、皰疹。經兒科??漆t(yī)生確診為患有手足口病,并伴有下列三項中的任意一項并發(fā)癥:
(1)有腦膜炎或腦炎并發(fā)癥,且導致意識障礙或癱瘓的臨床表現及實驗室檢查證據;
(2)有肺炎或肺水腫并發(fā)癥,且導致呼吸衰竭的臨床表現及實驗室檢查證據;
(3)有心肌炎并發(fā)癥,且導致心臟擴大或心力衰竭的臨床表現及實驗室檢查證據。
8.2.79 成骨不全癥第三型
指一種膠原病,特征為骨易碎、骨質疏松和易骨折。該病有4種類型:Ⅰ型、Ⅱ型、Ⅲ型、Ⅳ型。本合同只保障Ⅲ型成骨不全的情形,其主要臨床特點有:發(fā)展遲緩、多發(fā)性骨折、進行性脊柱后側凸及聽力損害。Ⅲ型成骨不全必須根據身體檢查、家族史、X線檢查和皮膚活檢報告資料確診。
8.2.80 細菌性腦脊髓膜炎
指因腦膜炎雙球菌感染引起腦脊髓膜化膿性病變,且導致永久性神經損害,持續(xù)90日以上,并且腦脊液檢查顯示腦膜炎雙球菌陽性。
永久性神經損害是指由細菌性腦脊髓膜炎引起的耳聾、失明、動眼神經麻痹、癱瘓、腦積水、智力或性情中度以上的損害,且上述癥狀持續(xù)90日以上仍無改善跡象。
8.2.81 嚴重川崎病
指原因不明的系統性血管炎,并須滿足下列全部條件:
(1)超聲心動圖顯示川崎病并發(fā)冠狀動脈瘤或其他心血管異常;
(2)已接受了針對川崎病并發(fā)冠狀動脈瘤或其他心血管異常所進行的手術治療。
8.2.82 小腸移植
指因腸道疾病或外傷,已經實施了在全身麻醉下進行的小腸的異體器官移植手術。此手術必須由??漆t(yī)生認為是醫(yī)學上必需的情況下進行。
8.2.83 嚴重骨髓增生異常綜合癥
指起源于造血干細胞的一組骨髓克隆增生異常的疾病,符合世界衛(wèi)生組織(WHO)分型方案中的、難治性貧血伴原始細胞增多-1(RAEB)、-1難治性貧血伴原始細胞增多-2(RAEB-2)、MDS-未分類(MDS-U)、MDS伴單,純 5q-且需滿足下列全部條件:
(1)骨髓穿刺或骨髓活檢結果支持診斷;
(2)已持續(xù)接受一個月以上的化療或已接受骨髓移植治療。
此病癥須由??漆t(yī)生明確診斷。
8.2.84 嚴重癲癇
指經神經科或兒科??漆t(yī)生根據典型臨床癥狀和腦電圖及X線斷層掃描(CT)、磁共振掃描(MRI)、正電子發(fā)射斷層掃描(PET)等影相學檢查確診。理賠時必須提供6個月以上的相關病歷記錄證明被保險人存在經抗癲癇藥物治療無效而反復發(fā)作的強直陣攣性發(fā)作或癲癇大發(fā)作,且已行神經外科手術以治療反復發(fā)作的癲癇。
發(fā)熱性驚厥以及沒有全身性發(fā)作的失神發(fā)作(癲癇小發(fā)作)不在保障范圍內。
8.2.85 嬰兒進行性脊肌萎縮癥
指累及脊髓前角細胞及延髓運動核的神經元退行性變性病。在出生后兩年內出現的脊髓和腦干顱神經前角細胞進行性機能障礙,伴隨肌肉無力和延髓機能障礙。
該病須由神經科專科醫(yī)生通過肌肉活檢而確診。理賠時必須提供肌肉活檢的病理報告。
其它類型的脊肌萎縮癥如Ⅱ型中間型進行性脊肌萎縮癥,Ⅲ型少年型脊肌萎縮癥(Kugelberg-Welander氏病)不在保障范圍內。
8.2.86 因器官移植導致的艾滋病病毒感染或患艾滋病
指因進行器官移植而感染上人類免疫缺陷病毒(HIV)或患艾滋病,且須滿足下列全部條件:
(1)被保險人因治療必需而實施器官移植,并且因器官移植而感染人類免疫缺陷病毒或患艾滋??;
(2)提供器官移植治療的器官移植中心或醫(yī)院出具的此次因器官移植感染人類免疫缺陷病毒或患艾滋病,屬于醫(yī)療事故的報告,或者法院終審裁定為醫(yī)療事故并且不準上訴;
(3)提供器官移植治療的器官移植中心或醫(yī)院必須擁有合法經營執(zhí)照。
任何因其他傳播方式(包括:性傳播或靜脈注射毒品)導致的HIV感染或患艾滋病不在保障范圍內。
8.2.87 嚴重繼發(fā)性肺動脈高壓
指繼發(fā)性肺動脈壓力持續(xù)增高,導致右心室肥厚,已經造成永久不可逆性的體力活動能力受限,達到美國紐約心臟病學會心功能狀態(tài)分級Ⅳ級。診斷需要由心臟科專家確診,并且心導管檢查報告顯示靜息狀態(tài)下肺動脈平均壓超過30mmHg。
所有先天性心臟疾病直接或間接引起的肺動脈高壓也不在保障范圍內。
8.2.88 艾森門格綜合癥
指因心臟病導致的嚴重肺動脈高壓及右向左分流。診斷必須由心臟??漆t(yī)生經超聲心動圖和心導管檢查證實及需符合以下所有標準:
(1)平均肺動脈壓高于40mmHg;
(2)肺血管阻力高于3mm/L/min(Wood單位);
(3)正常肺微血管楔壓低于15mmHg。
8.2.89 脊髓小腦變性癥
指一組以小腦萎縮和共濟失調為主要臨床特點的疾病。須滿足下列全部條件:
(1)脊髓小腦變性癥必須由醫(yī)院診斷,并有以下證據支持:
①影像學檢查證實存在小腦萎縮;
②臨床表現存在共濟失調、語言障礙和肌張力異常。
(2)被保險人運動功能嚴重障礙,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無法獨立完成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中的三項或三項以上。
8.2.90 嚴重大動脈炎
指經心臟或血管外科專科醫(yī)生確診的大動脈炎,須滿足下列全部條件:
(1)紅細胞沉降率及C反應蛋白高于正常值;
(2)超聲檢查、CTA檢查或血管造影檢查證實主動脈及其主要分支存在狹窄。
8.2.91 Brugada綜合癥
指由心臟科??漆t(yī)生根據臨床癥狀和典型心電圖表現,明確診斷為Brugada綜合癥。
經醫(yī)生判斷認為醫(yī)療必須安裝且實際已安裝永久性心臟除顫器。
8.2.92 進行性多灶性白質腦病
指一種亞急性脫髓鞘性腦病,常常發(fā)現于免疫缺陷的病人。必須由神經科??漆t(yī)生根據腦組織活檢確診。
8.2.93 亞急性硬化性全腦炎
指麻疹或麻疹樣病毒所致的一種中樞神經系統慢性感染。中樞神經系統呈現灰質和白質破壞為特征的慢性和急性混合存在的炎癥。必須滿足下列全部條件:
(1)腦電圖存在周期性復合波、腦脊液r-球蛋白升高、腦脊液和血清中麻疹抗體滴定度升高;
(2)被保險人出現運動障礙,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無法獨立完成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中的三項或三項以上。
8.2.94 原發(fā)性脊柱側彎矯正手術
指被保險人因原發(fā)性脊柱側彎,實際實施了對該病的矯正外科手術。但由于先天性脊柱側彎以及其他疾病或意外導致的繼發(fā)性脊柱側彎而進行的手術治療不在保障范圍內。
8.2.95 多處臂叢神經根性撕脫
指由于疾病或意外導致至少兩根臂叢神經根性撕脫,所造成的手臂感覺功能與運動功能完全永久性喪失。該病須由??漆t(yī)生明確診斷,并且有電生理檢查結果證實。
8.2.96 嚴重結核性腦膜炎
指由結核桿菌引起的腦膜和脊膜的非化膿性炎癥性疾病。需滿足下列全部條件:
(1)出現顱內壓明顯增高,表現頭痛、嘔吐和視乳頭水腫;
(2)出現部分性、全身性癲癇發(fā)作或癲癇持續(xù)狀態(tài);
(3)昏睡或意識模糊;
(4)視力減退、復視和面神經麻痹。
8.2.97 嚴重巨細胞動脈炎
巨細胞動脈炎又稱顱動脈炎、顳動脈炎、肉芽腫性動脈炎,須由專科醫(yī)生明確診斷,并造成永久不可逆性的單個肢體功能障礙或單眼失明。單眼失明指單眼視力永久不可逆性喪失,患眼須滿足下列至少一項條件:
(1)眼球缺失或者摘除;
(2)矯正視力低于0.02(采用國際標準視力表,如果使用其它視力表應進行換算);
(3)視野半徑小于5度。
8.2.98 彌漫性血管內凝血
指血液凝固系統和纖溶系統的過度活動導致微血管血栓形成、血小板及凝血因子耗竭和嚴重出血,需要輸注血漿和濃縮血小板進行治療。
8.2.99 溶血性鏈球菌引起的壞疽
包圍肢體或軀干的淺筋膜或深筋膜受到溶血性鏈球菌的感染,病情在短時間內急劇惡化,已經立刻進行了手術及清創(chuàng)術。最后須由認可的醫(yī)院的微生物或病理學專家進行相關檢查后確診。
8.2.100 腎上腺腦白質營養(yǎng)不良
指一種最常見的過氧化物酶體病,主要累及腎上腺和腦白質,主要表現為進行性的精神運動障礙,視力及聽力下降或腎上腺皮質功能低下等。須由??漆t(yī)生診斷,且已經造成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無法獨立完成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中的三項或三項以上,持續(xù)至少180天。
⒐ 中癥疾病
這部分描述的是本合同所稱中癥疾病的釋義。
9.1 中癥疾病
本合同所指中癥疾病,是被保險人經認可的醫(yī)院專科醫(yī)生明確診斷,發(fā)生符合以下定義所述條件的疾病、疾病狀態(tài)或手術,共計20種。中癥疾病名稱及定義如下:
9.1.1 中度類風濕性關節(jié)炎
類風濕性關節(jié)炎為廣泛分布的慢性進行性多關節(jié)病變,表現為關節(jié)嚴重變形,侵犯兩個主要關節(jié)或關節(jié)組(如:雙手(多手指)關節(jié)、雙足(多足趾)關節(jié)、雙腕關節(jié)、雙膝關節(jié)和雙髖關節(jié))。且被保險人滿足至少180天無法獨立完成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中的兩項或者兩項以上。
9.1.2 中度腦中風后遺癥
指因腦血管的突發(fā)病變引起腦血管出血、栓塞或者梗塞,并導致神經系統出現功能障礙表現,在確診180天后神經系統功能障礙程度雖未達到重大疾病“腦中風后遺癥”的給付標準,但仍遺留下列一種或者一種以上障礙:
(1)一肢或一肢以上肢體肌力Ⅲ級或Ⅲ級以下的運動功能障礙;
(2)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無法獨立完成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中的兩項或者兩項以上。
短暫性腦缺血發(fā)作(TIA)和腔隙性腦梗塞不在本保障范圍內。
9.1.3 中度腦損傷
指因頭部遭受機械性外力,引起腦重要部位損傷,導致神經系統永久性的功能障礙。須由頭顱斷層掃描(CT)、核磁共振檢查(MRI)或正電子發(fā)射斷層掃描(PET)等影像學檢查證實。
神經系統永久性的功能障礙,指腦損傷180天后,仍部分喪失自主生活能力,無法獨立完成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中的二項或以上。
9.1.4 中度面積Ⅲ度燒傷
指燒傷程度為Ⅲ度,即全層皮膚燒傷,包括表皮、真皮和皮下組織,且Ⅲ度燒傷的面積達到全身體表面積的15%或15%以上。
因同一次意外事故原因所致的“中度面積Ⅲ度燒傷”、“意外導致的中度面部燒傷”,我們僅賠付其中一項中癥疾病保險金,賠付后另外一個病種中癥責任終止。
9.1.5 意外導致的中度面部燒傷
指面部Ⅲ度燒傷且燒傷面積達到面部表面積的3/5或全身體表面積的1.8%。
體表面積根據《中國新九分法》計算,面部總面積為全身體表面積的3%。面部面積不包括發(fā)部和頸部。
因同一次意外事故原因所致的“中度面積Ⅲ度燒傷”、“意外導致的中度面部燒傷”,我們僅賠付其中一項中癥疾病保險金,賠付后另外一個病種中癥責任終止。
9.1.6 單個肢體缺失
指因疾病或意外傷害導致一個肢體自腕關節(jié)或踝關節(jié)近端(靠近軀干端)以上完全性斷離。
因糖尿病并發(fā)癥引致的單個肢體缺失不在本保障范圍內。
9.1.7 中度系統性紅斑狼瘡
本項保障所指的系統性紅斑狼瘡必須符合下列所有理賠條件且未達到重大疾病“系統性紅斑狼瘡性腎炎”的給付標準:
(1)在下列5項情況中出現最少3項:
① 非畸形性關節(jié)炎或多關節(jié)痛;
② 胸膜炎或心包炎;
③ 腎?。?4小時尿蛋白定量達到0.5克;
④ 血象異常(白細胞小于4×109/L或血小板小于100×109/L或溶血性貧血);
⑤ 抗dsDNA抗體陽性,或抗Sm抗體陽性,或抗核抗體陽性。
(2)系統性紅斑狼瘡的診斷必須經??漆t(yī)生確診。
9.1.8 中度腦炎或腦膜炎后遺癥
指因患腦炎或者腦膜炎導致的神經系統的功能障礙。疾病確診180天后,仍存在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無法獨立完成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中的兩項。
9.1.9 中度運動神經元病
是一組中樞神經系統運動神經元的進行性變性疾病,進行性脊肌萎縮癥、進行性延髓麻痹癥、原發(fā)性側索硬化癥、肌萎縮性側索硬化癥。須滿足自主生活能力部分喪失,無法獨立完成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中的兩項。
9.1.10 中度帕金森氏病
是一種中樞神經系統的退行性疾病,臨床表現為震顫麻痹、共濟失調等。須滿足下列全部條件:
(1)藥物治療無法控制病情;
(2)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無法獨立完成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中的兩項。
繼發(fā)性帕金森綜合征不在本保障范圍內。
9.1.11 結核性脊髓炎
指因結核桿菌引起的脊髓炎,導致永久性神經系統功能中度障礙,即:疾病首次確診180天后,仍遺留下列障礙:
自主生活能力部分喪失,無法獨立完成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中的二項或二項以上。
該診斷必須由認可的醫(yī)療機構內的神經??漆t(yī)生證實,并必須由適當的檢查證明為結核性脊髓炎。
9.1.12 中度脊髓灰質炎
脊髓灰質炎是由于脊髓灰質炎病毒感染所致的癱瘓性疾病,臨床表現為運動功能損害或呼吸無力。脊髓灰質炎必須明確診斷。本保險合同僅對脊髓灰質炎造成的神經系統功能損害導致被保險人一肢肢體機能永久完全喪失的情況予以理賠。肢體機能永久完全喪失,指疾病確診180天后,該肢三大關節(jié)中的至少一個大關節(jié)仍然完全僵硬,或不能隨意識活動。
9.1.13 中度腸道疾病并發(fā)癥
嚴重腸道疾病或外傷導致小腸損害并發(fā)癥,本疾病須滿足以下所有條件:
(1)至少切除了二分之一小腸;
(2)完全腸外營養(yǎng)支持二個月以上。
因克隆病所致“中度腸道疾病并發(fā)癥”不在本保障范圍內。
9.1.14 單側肺臟切除
指因疾病或意外事故實際實施的一側肺臟切除術。
因藥物濫用、酗酒、肺臟部分切除手術、肺臟捐獻引起的手術不在本保障范圍內。
9.1.15 中度嚴重潰瘍性結腸炎
潰瘍性結腸炎是指伴有致命性電解質紊亂的大腸(結腸及直腸)粘膜炎癥,病變累及全大腸。須滿足下列所有條件:
(1)須經由內窺鏡檢查證實該疾病侵犯全部結腸及直腸,并經病理學組織切片檢查證實為潰瘍性結腸炎;
(2)經??谱葬t(yī)生以類固醇或免疫抑制劑連續(xù)治療6個月。
診斷及治療均須在認可的醫(yī)療機構內由專科醫(yī)師認為是醫(yī)療必須的情況下進行。
9.1.16 中度進行性核上性麻痹
指一種少見的神經系統變性疾病,以假球麻痹、垂直性核上性眼肌麻痹、錐體外系肌僵直、步態(tài)共濟失調和輕度癡呆為主要臨床特征。
須由認可的醫(yī)療機構的??漆t(yī)生確診,且滿足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無法獨立完成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中的兩項。
9.1.17 中度克雅氏癥
是一種傳染性海綿狀腦病,臨床表現為快速進行性癡呆、肌陣攣和特征性腦電圖變化。須由認可的醫(yī)療機構的??漆t(yī)生根據WHO診斷標準明確診斷,并且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無法獨立完成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中的兩項。
9.1.18 中度克隆病
是一種慢性肉芽腫性腸炎,具有特征性的克隆病病理組織學變化。診斷必須由專科醫(yī)生經過病理檢查結果證實,被保險人所患的克隆癥須經腸胃科專科醫(yī)生以類固醇或免疫抑制劑連續(xù)治療180天以上,且未達到重大疾病“嚴重克隆病”的給付標準。
9.1.19 糖尿病并發(fā)癥引致的單足截除
因糖尿病引起的神經及血管病變累及足部,為了維持生命已經實際進行由足踝或者以上位置的單足截除手術。手術須在認可的醫(yī)療機構的??漆t(yī)生認為是醫(yī)療必須的情況下進行。
切除多只腳趾或者因其他原因引起的截除術不在本保障范圍內。
9.1.20 中度強直性脊柱炎
是一種慢性全身性炎性疾病,主要侵犯脊柱導致脊柱畸形。必須明確診斷并且滿足下列所有條件且未達到重大疾病“嚴重強直性脊柱炎”的給付標準:
(1)嚴重脊柱畸形;
(2)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無法獨立完成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中的兩項或兩項以上。
⒑ 輕癥疾病
這部分描述的是本合同所稱輕癥疾病的釋義。
10.1 輕癥疾病
本合同所指輕癥疾病,是被保險人經認可的醫(yī)院??漆t(yī)生明確診斷,發(fā)生符合以下定義所述條件的疾病、疾病狀態(tài)或手術,共計35種。輕癥疾病名稱及定義如下:
10.1.1 極早期的惡性腫瘤或惡性病變
指經組織病理學檢查被明確診斷為下列惡性病變,并且接受了相應的治療。
(1)原位癌;
(2)相當于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細胞白血??;
(3)相當于Ann Arbor分期方案I期程度的何杰金氏?。?br />
(4)皮膚癌;
(5)TNM分期為T1N0M0期或更輕分期的前列腺癌。
原位癌:指惡性細胞局限于上皮內尚未穿破基底膜浸潤周圍正常組織的癌細胞新生物。原位癌必須經對固定活組織的組織病理學檢查明確診斷。被保險人必須己經接受了針對原位癌病灶的積極治療。
10.1.2 不典型的急性心肌梗塞
指被臨床診斷為急性心肌梗塞并接受了急性心肌梗塞治療,雖然未達到重大疾病“急性心肌梗塞”的給付標準,但滿足下列至少兩項條件:
(1)典型臨床表現,例如急性胸痛等;
(2)新近的心電圖改變提示急性心肌梗塞;
(3)心肌酶或肌鈣蛋白有診斷意義的升高,或呈符合急性心肌梗塞的動態(tài)性變化;
(4)發(fā)病90日后,經檢查證實左心室功能降低,如左心室射血分數低于50%。
如被保險人同時或先后達到“不典型的急性心肌梗塞”、“微創(chuàng)冠狀動脈搭橋手術”和“微創(chuàng)冠狀動脈介入手術(非開胸手術)”的賠付標準,我們僅賠付其中一項輕癥疾病保險金;賠付后另外兩個病種輕癥責任終止。
10.1.3 微創(chuàng)冠狀動脈搭橋手術
指為糾正冠狀動脈的狹窄或堵塞,而實際實施的微創(chuàng)冠狀動脈旁路移植手術。手術通過微創(chuàng)開胸術(肋骨間小切口)進行,且診斷須由冠狀動脈血管造影檢查確診狹窄或堵塞。微創(chuàng)冠狀動脈繞道也包括“鎖孔”冠脈搭橋手術。必須滿足下列全部條件:
(1)血管造影顯示至少兩支冠狀動脈狹窄超過50%或一支冠狀動脈狹窄超過70%;
(2)手術須由心臟??漆t(yī)師進行,并確認該手術的必要性。
如被保險人同時或先后達到“不典型的急性心肌梗塞”、“微創(chuàng)冠狀動脈搭橋手術”和“微創(chuàng)冠狀動脈介入手術(非開胸手術)”的賠付標準,我們僅賠付其中一項輕癥疾病保險金;賠付后另外兩個病種輕癥責任終止。
10.1.4 微創(chuàng)冠狀動脈介入手術(非開胸手術)
為了治療明顯的冠狀動脈狹窄性疾病,首次實際實施了冠狀動脈球囊擴張成形術、冠狀動脈支架植入術、冠狀動脈粥樣斑塊切除術或激光冠狀動脈成形術。
如被保險人同時或先后達到“不典型的急性心肌梗塞”、“微創(chuàng)冠狀動脈搭橋手術”和“微創(chuàng)冠狀動脈介入手術(非開胸手術)”的賠付標準,我們僅賠付其中一項輕癥疾病保險金;賠付后另外兩個病種輕癥責任終止。
10.1.5 心臟瓣膜介入手術
為了治療心臟瓣膜疾病,實際實施了非開胸的經胸壁打孔內鏡手術或經皮經導管介入手術進行的心臟瓣膜置換或修復手術。
10.1.6 主動脈內手術
為了治療主動脈疾病實際實施了經皮經導管進行的動脈內手術。主動脈指胸主動脈和腹主動脈,不包括胸主動脈和腹主動脈的分支血管。
10.1.7 腦垂體瘤、腦囊腫、腦動脈瘤及腦血管瘤
指經頭顱斷層掃描(CT)、核磁共振(MRI)或其他影像學檢查被確診為下列病變,并實際接受了手術或放射治療。
(1)腦垂體瘤;
(2)腦囊腫;
(3)腦動脈瘤、腦血管瘤。
如被保險人同時或先后達到“腦垂體瘤、腦囊腫、腦動脈瘤及腦血管瘤”和“微創(chuàng)顱腦手術”的賠付標準,我們僅賠付其中一項輕癥疾病保險金,賠付后另外一個病種輕癥責任終止。
10.1.8 微創(chuàng)顱腦手術
因疾病被保險人確已實施全麻下的顱骨鉆孔手術或者經鼻蝶竇入顱手術。
因外傷而實施的腦外科手術不在本保障范圍內。
如被保險人同時或先后達到“腦垂體瘤、腦囊腫、腦動脈瘤及腦血管瘤”和“微創(chuàng)顱腦手術”的賠付標準,我們僅賠付其中一項輕癥疾病保險金,賠付后另外一個病種輕癥責任終止。
10.1.9 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償早期
指因慢性肝臟疾病導致持續(xù)180天肝功能衰竭,須滿足下列全部條件:
(1)持續(xù)性黃疸,膽紅素>50umol/L;
(2)白蛋白<27g/L;
(3)凝血酶原時間延長>4秒。
因酗酒或藥物濫用導致的肝功能衰竭不在本保障范圍內。
10.1.10 急性壞死性胰腺炎腹腔鏡手術
指被保險人被確診為急性壞死性胰腺炎,并實際接受了腹腔鏡手術治療,以進行壞死組織清除、壞死病灶切除或胰腺切除。
因酗酒或飲酒過量所致的急性壞死性胰腺炎不在本保障范圍內。
10.1.11 慢性腎功能損害-腎功能衰竭期
指被保險人因雙腎功能慢性不可逆性損害,持續(xù)180天達到腎功能衰竭期,診斷必須滿足所有以下標準:
(1)腎小球濾過率(GFR)<25ml/min或肌酐清除率(Ccr)<25ml/min;
(2)血肌酐(Scr)>5mg/dl或>442umol/L。
10.1.12 嚴重的骨質疏松
嚴重的骨質疏松,并因此而直接導致脊椎、骨盆、橈骨、尺骨、肱骨、脛骨、股骨骨折。骨質疏松的診斷必須由保險公司認可醫(yī)院合格的??漆t(yī)生做出,并符合世界衛(wèi)生組織關于骨質疏松的診斷標準*。
*世界衛(wèi)生組織關于骨質疏松的定義:骨密度檢測,T值小于-2.5。
10.1.13 輕度原發(fā)性肺動脈高壓
指由于原發(fā)性肺動脈高壓進行性發(fā)展而導致右心室肥厚,已經造成永久不可逆性的體力活動能力受限,達到美國紐約心臟病學會心功能狀態(tài)分級Ⅲ級,且靜息狀態(tài)下肺動脈平均壓超過25mmHg、不超過30mmHg。
10.1.14 輕度視力受損
指因疾病或意外傷害導致雙目視力永久不可逆性喪失,雖然未達到重大疾病“雙目失明”的給付標準,但滿足下列全部條件:
(1)雙眼中較好眼矯正視力低于0.1(采用國際標準視力表,如果使用其他視力表應進行換算);
(2)視野半徑小于20度。
在0周歲至3周歲期間,被保險人首次患有輕度視力受損除外。
如被保險人同時或先后達到“輕度視力受損”、“單眼失明”和“角膜移植”的賠付標準,我們僅賠付其中一項輕癥疾病保險金,賠付后另外兩個病種輕癥責任終止。
10.1.15 單眼失明
指因疾病或意外傷害導致單眼視力永久不可逆性喪失,須滿足下列至少一項條件:
(1)眼球缺失或摘除;
(2)矯正視力低于0.02(采用國際標準視力表,如果使用其它視力表應進行換算);
(3)視野半徑小于5度。
在0周歲至3周歲期間,被保險人首次患有單眼失明除外。如被保險人同時或先后達到“輕度視力受損”、“單眼失明”和“角膜移植”的賠付標準,我們僅賠付其中一項輕癥疾病保險金,賠付后另外兩個病種輕癥責任終止。
10.1.16 角膜移植
指為增進視力或治療某些角膜疾患,已經實施了異體的角膜移植手術。此手術必須由專科醫(yī)生認為是醫(yī)學上必需的情況下進行。
如被保險人同時或先后達到“輕度視力受損”、“單眼失明”和“角膜移植”的賠付標準,我們僅賠付其中一項輕癥疾病保險金,賠付后另外兩個病種輕癥責任終止。
10.1.17 輕度聽力受損
指因疾病或者意外傷害導致雙耳聽力永久不可逆性喪失,在500赫茲、1000赫茲和2000赫茲語音頻率下,平均聽閾大于70分貝,且經純音聽力測試、聲導抗檢測或者聽覺誘發(fā)電位檢測等證實。
在0周歲至3周歲期間,被保險人首次患有輕度聽力受損除外。
如被保險人同時或先后達到“輕度聽力受損”、“單耳失聰”和“人工耳蝸植入術”的賠付標準,我們僅賠付其中一項輕癥疾病保險金,賠付后另外兩個病種輕癥責任終止。
10.1.18 單耳失聰
指因疾病或者意外傷害導致單耳聽力永久不可逆性喪失,在500赫茲、1000赫茲和2000赫茲語音頻率下,平均聽閾大于90分貝,且經純音聽力測試、聲導抗檢測或者聽覺誘發(fā)電位檢測等證實。
在0周歲至3周歲期間,被保險人首次患有單耳失聰除外。
如被保險人同時或先后達到“輕度聽力受損”、“單耳失聰”和“人工耳蝸植入術”的賠付標準,我們僅賠付其中一項輕癥疾病保險金,賠付后另外兩個病種輕癥責任終止。
10.1.19 人工耳蝸植入術
指由于耳蝸的永久損害而實際實施了人工耳蝸植入手術。需經??漆t(yī)師確認手術在醫(yī)學上是必要的,且在植入手術之前已經符合下列全部條件:
(1)雙耳持續(xù)12個月以上重度感音神經性耳聾;
(2)使用相應的聽力輔助設備效果不佳。
如被保險人同時或先后達到“輕度聽力受損”、“單耳失聰”和“人工耳蝸植入術”的賠付標準,我們僅賠付其中一項輕癥疾病保險金,賠付后另外兩個病種輕癥責任終止。
10.1.20 硬腦膜下血腫手術
為清除或引流因意外傷害導致的血腫,需于頭部進行開顱或鉆孔手術。
開顱或鉆孔手術必須在認可的醫(yī)療機構內由??漆t(yī)生認為是醫(yī)療必須的情況下進行。
10.1.21 植入大腦內分流器
為緩解已升高的腦脊液壓力而確實已在腦室進行分流器植入手術。
診斷及治療均須在認可的醫(yī)療機構內由腦神經科??漆t(yī)生認為是醫(yī)療必須的情況下進行。
10.1.22 深度昏迷48小時
指因疾病或意外傷害導致意識喪失,對外界刺激和體內需求均無反應,昏迷程度按照格拉斯哥昏迷分級(Glasgow coma scale)結果為5分或5分以下,且已經持續(xù)使用呼吸機及其它生命維持系統達到48小時,且未達到重大疾病“深度昏迷”的賠付標準。
因酗酒或藥物濫用導致的深度昏迷不在本保障范圍內。
10.1.23 因腎上皮質腺瘤切除腎上腺
因腎上腺皮質腺瘤所導致的醛固酮分泌過多而產生的繼發(fā)性惡性高血壓而實際接受了腎上腺切除術治療。
此診斷及治療均須在認可的醫(yī)療機構內由??漆t(yī)生認為是醫(yī)療必須的情況下進行。
10.1.24 心包膜切除術
因心包膜疾病導致已接受心包膜切除術或已進行任何需要心臟小切口技術的手術。手術必須在心臟科醫(yī)生認為是醫(yī)學上必需的情況下進行。
10.1.25 于頸動脈進行血管成形術或內膜切除術
指根據頸動脈造影檢查結果,確診一條或以上頸動脈存在嚴重狹窄性病變(至少一支血管管腔直徑減少50%以上)。本病須經國家機關認可的有合法資質的??漆t(yī)生明確診斷,同時必須已經采取以下手術以減輕癥狀:
(1)確實進行動脈內膜切除術;或
(2)確實進行血管介入治療,例如血管成形術及/或進行植入支架或動脈粥樣瘤清除手術。
10.1.26 腔靜脈過濾器植入術
指經保險公司認可醫(yī)院的專科醫(yī)生證明有反復肺栓塞發(fā)作及抗凝治療無效而必須接受手術植入腔靜脈過濾器。理賠時需提供完整病歷及手術記錄以證明植入腔靜脈過濾器有必要性及已確實施行了手術。
10.1.27 早期象皮病
指因絲蟲感染導致淋巴管阻塞而造成身體組織出現嚴重淋巴水腫。此病癥須經保險公司認可醫(yī)院的??漆t(yī)生根據臨床表現和微絲蚴的化驗結果確診。
急性淋巴管炎或其它原因引起的淋巴水腫并不在本保障范圍內。
10.1.28 心臟起搏器或除顫器植入
因嚴重心律失常而確實已行植入永久性心臟起搏器或除顫器的手術。理賠時須提供完整病歷資料及手術記錄以證實此嚴重心律失常并不能以其他方法治療。
診斷及治療均須在認可的醫(yī)療機構內由專科醫(yī)生認為是醫(yī)療必須的情況下進行。
10.1.29 早期原發(fā)性心肌病
被診斷為原發(fā)性心肌病,并符合下列所有條件:
(1)導致心室功能受損,其受損程度達到美國紐約心臟病學會心臟功能分級的第Ⅲ級,即:體力活動明顯受限,休息時無癥狀,輕于日常的活動可引起充血性心力衰竭的癥狀;
(2)左室射血分數LVEF<35%;
(3)原發(fā)性心肌病的診斷必須由保險公司認可醫(yī)院的心臟??漆t(yī)生確認,并提供心臟超聲檢查結果報告。
本保障范圍內的心肌病包括擴張型心肌病、肥厚型心肌病及限制型心肌病,繼發(fā)于酒精濫用性的心肌病不在此保障范圍之內。
10.1.30 較小面積Ⅲ度燒傷
指燒傷程度為Ⅲ度,且Ⅲ度燒傷面積達到全身體表面積的 10%或 10%以上,體表面積根據《中國新九分法》計算。
10.1.31 肝臟切除
指因疾病或意外事故實際實施的肝臟部分切除術,手術須有至少一個完整的肝葉切除。
因藥物濫用、酗酒導致的肝臟損傷不在本保障范圍內。肝臟捐獻引起的手術不在本保障范圍內。
10.1.32 單側腎臟切除
指因疾病或意外事故實際實施的一側腎臟切除術。
腎臟部分切除手術和腎臟捐獻引起的手術不在本保障范圍內。
10.1.33 雙側睪丸切除術
指為治療疾病實際接受了雙側睪丸完全切除手術。
部分睪丸切除不在本保障范圍。
10.1.34 雙側卵巢切除術
指為治療疾病實際接受了經腹部切開或腹腔鏡進行的雙側卵巢完全切除手術。
部分卵巢切除不在本保障范圍。
10.1.35 可逆性再生障礙性貧血
指因急性可逆性的骨髓造血功能衰竭而導致貧血、中性粒細胞減少和血小板減少,必須由血液科醫(yī)生的診斷,且病歷資料顯示接受了下列任一治療:
(1)骨髓刺激療法至少1個月;
(2)免疫抑制劑治療至少1個月。
⒒ 男性特定疾病
這部分描述的是本合同所稱男性特定疾病的釋義。
11.1 男性特定疾病
本合同所指男性特定疾病,是被保險人經認可的醫(yī)院??漆t(yī)生明確診斷,發(fā)生符合以下定義所述條件的疾病、疾病狀態(tài)或手術,共計13種。男性特定疾病名稱及定義如下:
11.1.1 前列腺惡性腫瘤
原發(fā)于前列腺組織的惡性腫瘤,國際疾病分類碼為C61大類。
下列疾病不在保障范圍內:
(1)原位癌;
(2)TNM 分期為T1N0M0 期或更輕分期的前列腺癌;
(3)轉移至前列腺的惡性腫瘤;
(4)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間所患惡性腫瘤。
11.1.2 肺惡性腫瘤
原發(fā)于肺組織的惡性腫瘤,國際疾病分類碼為C34大類。
下列疾病不在保障范圍內:
(1)原位癌;
(2)轉移至肺的惡性腫瘤;
(3)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間所患惡性腫瘤。
11.1.3 食管惡性腫瘤
原發(fā)于食管組織的惡性腫瘤,國際疾病分類碼為C15大類。
下列疾病不在保障范圍內:
(1)原位癌;
(2)轉移至食管的惡性腫瘤;
(3)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間所患惡性腫瘤。
11.1.4 胃惡性腫瘤
原發(fā)于胃組織的惡性腫瘤,國際疾病分類碼為C16大類。
下列疾病不在保障范圍內:
(1)原位癌;
(2)轉移至胃的惡性腫瘤;
(3)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間所患惡性腫瘤。
11.1.5 肝惡性腫瘤
原發(fā)于肝組織的惡性腫瘤,國際疾病分類碼為C22大類。
下列疾病不在保障范圍內:
(1)原位癌;
(2)轉移至肝的惡性腫瘤;
(3)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間所患惡性腫瘤。
11.1.6 結腸惡性腫瘤
原發(fā)于結腸組織的惡性腫瘤,國際疾病分類碼為C18大類。
下列疾病不在保障范圍內:
(1)原位癌;
(2)轉移至結腸的惡性腫瘤;
(3)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間所患惡性腫瘤。
11.1.7 直腸惡性腫瘤
原發(fā)于直腸組織的惡性腫瘤,國際疾病分類碼為C20大類。
下列疾病不在保障范圍內:
(1)原位癌;
(2)轉移至直腸的惡性腫瘤;
(3)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間所患惡性腫瘤。
11.1.8 陰莖惡性腫瘤
原發(fā)于陰莖組織的惡性腫瘤,國際疾病分類碼為C60大類。
下列疾病不在保障范圍內:
(1)原位癌;
(2)轉移至陰莖的惡性腫瘤;
(3)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間所患惡性腫瘤。
11.1.9 睪丸惡性腫瘤
原發(fā)于睪丸組織的惡性腫瘤,國際疾病分類碼為C62大類。
下列疾病不在保障范圍內:
(1)原位癌;
(2)轉移至睪丸的惡性腫瘤;
(3)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間所患惡性腫瘤。
11.1.10 急性心肌梗塞
指因冠狀動脈阻塞導致的相應區(qū)域供血不足造成部分心肌壞死。須滿足下列至少三項條件:
(1)典型臨床表現,例如急性胸痛等;
(2)新近的心電圖改變提示急性心肌梗塞;
(3)心肌酶或肌鈣蛋白有診斷意義的升高,或呈符合急性心肌梗塞的動態(tài)性變化;
(4)發(fā)病90天后,經檢查證實左室功能降低的,如左心室射血分數低于50%。
11.1.11 腦中風后遺癥
指因腦血管的突發(fā)病變引起腦血管出血、栓塞或梗塞,并導致神經系統永久性功能障礙。神經系統永久性的功能障礙,指疾病確診180 天后,仍遺留下列一種或一種以上障礙:
(1)一肢或一肢以上肢體機能完全喪失;
(2)語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喪失;
(3)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無法獨立完成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中的三項或三項以上。
11.1.12 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干細胞移植術
重大器官移植術,指因相應器官功能衰竭,已經實施了腎臟、肝臟、心臟或肺臟的異體移植手術。
造血干細胞移植術,指因造血功能損害或造血系統惡性腫瘤,已經實施了造血干細胞(包括骨髓造血干細胞、外周造血干細胞和臍血造血干細胞)的異體移植手術。
11.1.13 多個肢體缺失
指因疾病或意外傷害導致兩個或兩個以上肢體自腕關節(jié)或踝關節(jié)近端(靠近軀干端)以上完全性斷離。
⒓ 女性特定疾病
這部分描述的是本合同所稱女性特定疾病的釋義。
12.1 女性特定疾病
本合同所指女性特定疾病,是被保險人經認可的醫(yī)院專科醫(yī)生明確診斷,發(fā)生符合以下定義所述條件的疾病、疾病狀態(tài)或手術,共計7種。女性特定疾病名稱及定義如下:
12.1.1 乳腺惡性腫瘤
原發(fā)于乳腺組織的惡性腫瘤,國際疾病分類碼為C50大類。
下列疾病不在保障范圍內:
(1)原位癌;
(2)轉移至乳腺的惡性腫瘤;
(3)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間所患惡性腫瘤。
12.1.2 子宮頸惡性腫瘤
原發(fā)于子宮頸組織的惡性腫瘤,國際疾病分類碼為C53大類。
下列疾病不在保障范圍內:
(1)原位癌;
(2)轉移至子宮頸的惡性腫瘤;
(3)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間所患惡性腫瘤。
12.1.3 子宮惡性腫瘤
原發(fā)于子宮組織的惡性腫瘤,國際疾病分類碼為C55大類。
下列疾病不在保障范圍內:
(1)原位癌;
(2)轉移至子宮的惡性腫瘤;
(3)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間所患惡性腫瘤。
12.1.4 卵巢惡性腫瘤
原發(fā)于卵巢組織的惡性腫瘤,國際疾病分類碼為C56大類。
下列疾病不在保障范圍內:
(1)原位癌;
(2)轉移至卵巢的惡性腫瘤;
(3)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間所患惡性腫瘤。
12.1.5 輸卵管惡性腫瘤
原發(fā)于輸卵管組織的惡性腫瘤,國際疾病分類碼為C57大類。
下列疾病不在保障范圍內:
(1)原位癌;
(2)轉移至輸卵管的惡性腫瘤;
(3)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間所患惡性腫瘤。
12.1.6 陰道惡性腫瘤
原發(fā)于陰道組織的惡性腫瘤,國際疾病分類碼為C52大類。
下列疾病不在保障范圍內:
(1)原位癌;
(2)轉移至陰道的惡性腫瘤;
(3)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間所患惡性腫瘤。
12.1.7 系統性紅斑狼瘡并發(fā)腎功能損害
指一種自身免疫性結締組織病,于體內有大量致病性自身抗體和免疫復合物,造成組織損傷。系統性紅斑狼瘡的診斷必須經專科醫(yī)生明確診斷,并須同時滿足下列條件:
(1)臨床表現至少具備下列條件中的4 個:
① 蝶形紅斑或盤形紅斑;
② 光敏感;
③ 口鼻腔黏膜潰瘍;
④ 非畸形性關節(jié)炎或多關節(jié)痛;
⑤ 胸膜炎或心包炎;
⑥ 神經系統損傷(癲癇或精神癥狀);
⑦ 血象異常(白細胞小于 4000/μl 或血小板小于100000/μl 或溶血性貧血)。
(2)檢測結果至少具備下列條件中的2 個:
① 抗 dsDNA 抗體陽性;
② 抗 Sm 抗體陽性;
③ 抗核抗體陽性;
④ 皮膚狼瘡帶試驗(非病損部位)或腎活檢陽性;
⑤ C3 低于正常值。
(3)狼瘡腎炎致使腎功能減退(或損害),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① 系統性紅斑狼瘡造成腎臟功能損害,尿蛋白>2g/24 小時且持續(xù)性蛋白尿>+++;
② 符合下列 WHO 診斷標準定義的III 型至V 型狼瘡性腎炎。
世界衛(wèi)生組織(WHO)狼瘡性腎炎分型:
I 型(微小病變型) 鏡下陰性,尿液正常
II 型(系膜病變型) 中度蛋白尿,偶有尿沉渣改變
III 型(局灶及節(jié)段增生型) 蛋白尿,尿沉渣改變
IV 型(彌漫增生型) 急性腎炎伴有尿沉渣改變及/或腎病綜合征
V 型(膜型) 腎病綜合征或重度蛋白尿
⒔ 兒童特定疾病
這部分描述的是本合同所稱兒童特定疾病的釋義。
13.1 兒童特定疾病
本合同所指兒童特定疾病,是被保險人經認可的醫(yī)院專科醫(yī)生明確診斷,發(fā)生符合以下定義所述條件的疾病、疾病狀態(tài)或手術,共計6種。兒童特定疾病名稱及定義如下:
13.1.1 白血病
白血病是一種造血系統的惡性腫瘤,其主要表現為白血病細胞在骨髓或其他造血組織中進行性、失控制的異常增生,并浸潤至其他組織與器官,使正常血細胞生成減少,周圍白細胞有質和量的變化,產生相應臨床表現。所患白血病必須根據骨髓的活組織檢查和周圍血象由??疲▋嚎?、血液科或腫瘤科)醫(yī)生確診。
相當于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細胞白血病不在保障范圍內。
13.1.2 重癥手足口病
由腸道病毒引起的急性傳染病,主要癥狀表現為手、足、口腔等部位的斑丘疹、皰疹。經我們認可的醫(yī)療機構的??漆t(yī)生確診為患有手足口病,并伴有下列三項中的任意一項并發(fā)癥:
(1)有腦膜炎或腦炎并發(fā)癥,且導致意識障礙或癱瘓的臨床表現及實驗室檢查證據;
(2)有肺炎或肺水腫并發(fā)癥,且導致呼吸衰竭的臨床表現及實驗室檢查證據;
(3)有心肌炎并發(fā)癥,且導致心臟擴大或心力衰竭的臨床表現及實驗室檢查證據。
13.1.3 嚴重原發(fā)性心肌病
指不明原因引起的一類心肌病變,包括原發(fā)性擴張型心肌病,原發(fā)性肥厚型心肌病及原發(fā)性限制型心肌病三種,病變必須已造成事實上心室功能障礙而出現明顯的心功能衰竭(指按照美國紐約心臟協會心功能分類標準心功能達四級*),且有相關住院醫(yī)療記錄顯示四級心功能衰竭狀態(tài)持續(xù)至少180天。
本病須經??漆t(yī)生明確診斷,繼發(fā)于全身性疾病或其它器官系統疾病造成的心肌病變不在保障范圍內。
*美國紐約心臟協會分類標準心功能四級是指有醫(yī)院的醫(yī)療記錄顯示病人不能進行任何活動,休息時仍有心悸,呼吸困難等心力衰竭表現。
13.1.4 嚴重瑞氏綜合征
瑞氏綜合征是線粒體功能障礙性疾病。導致脂肪代謝障礙,引起短鏈脂肪酸、血氨升高,造成腦水腫。主要臨床表現為急性發(fā)熱、反復嘔吐、驚厥及意識障礙等。肝臟活檢是確診的重要手段。瑞氏綜合征需由醫(yī)院的??漆t(yī)生確診,并符合以下所有條件:
(1) 有腦水腫和顱內壓升高的腦脊液檢查和影像學檢查證據;
(2) 血氨超過正常值的3倍;
(3) 臨床出現昏迷,病程至少達到疾病分期的第3期。
13.1.5 嚴重脊髓灰質炎
指由于脊髓灰質炎病毒感染所導致的運動功能障礙或呼吸功能減弱的癱瘓性疾病。診斷必須由神經科??漆t(yī)生確認并提供相關的脊髓灰質炎病毒感染的證據(例如:腦脊液檢查或血清學抗體檢查報告)。被保險人若無因此感染而導致的癱瘓,則不符合理賠條件。
未導致肢體癱瘓及其它病因所致的癱瘓,例如格林-巴利綜合征(急性感染性多神經炎)則不在保障范圍內。
13.1.6 嚴重類風濕性關節(jié)炎
需要由類風濕??漆t(yī)生確診,有廣泛的關節(jié)損壞,臨床及X線檢查發(fā)現明顯的畸形。至少下列3個關節(jié)受累:手關節(jié)、腕關節(jié)、肘關節(jié)、膝關節(jié)、髖關節(jié)、踝關節(jié)、脊椎關節(jié)或跖趾關節(jié)。關節(jié)炎的癥狀須持續(xù)1年以上且已接受以治療為目的的膝或髖關節(jié)的置換手術。